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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消防器材销售市场:送检产品"偷梁换柱"

2011年03月30日 19:56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乌鲁木齐消防器材销售市场:送检产品
    在华凌市场一家消防器材专卖店,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灭火器压力未达标。(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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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上午,米东区三道坝工业园内一废机油加工厂突然起火,工人们灭火时,部分灭火器喷管破膛,无法灭火,致使火势扩大。

  28日,记者暗访了首府钱塘江路、仓房沟路、河滩路华凌市场部分消防器材销售店。在走访的11家消防产品门店中,消防产品琳琅满目,水枪、水带、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具等比比皆是。以一套消防栓箱、水枪、消火栓、消防扣、水袋为例,有的价格低至256元,有的高达上千元。除了价格不一外,这些产品还有国标与非标之分。国标是符合国家要求的产品,非标的送检过不了检验。

  非标产品公开叫卖

  28日上午,在河滩路华凌市场内一家销售消防器材的门店,记者表示要采购一批消防器材,老板开口就问,你要国标的,还是非标的?

  “国标和非标有什么区别?”

  “当然不一样,国标的送检过关没问题,非标的送检过不了关。”老板边说,边从货架上拿出品牌相同的两个消防水枪,乍一看相似,但拿到手里,国标的要比非标的重。非标的水枪上还有一条明显的裂缝。当记者以裂缝为由,询问商家质量如何保证时,对方则表示,都是一个厂家的,有相关合格证书,所以说“质量上差不多”。

  该店老板表示,如果是家用或买的量少,可以选国标的,一套(消防栓箱、水枪、消火栓、消防扣、水袋)400元左右,如果买的数量多,比如是工地,可以买一批质量差不多的非标的,一套300元左右。同时,他们可以提供相同品牌、型号的国标货,以备相关部门的检验。

  应对送检偷梁换柱

  买了非标产品,怎样应对送检?在华凌市场一家消防产品销售店,记者向店老板“讨教对策”时,恰巧一名年轻男子进门向店老板问道,“送检的准备好了没?”

  老板随即从一旁的货架下拿出一个纸箱递给了该男子,男子拿到纸箱后便匆匆离开了。

  “要是送检,到我这里直接拿国标货送去就行。”该店老板说,刚才离开的男子是他的客户,之前购买了一批非标消防器材,今天他专门来拿送检货品。

  店老板说,送检的东西都是由送检人自己拿去检验站的,在买非标产品时,可以买上一两套国标的,以备送检。

  价格差催生潜规则

  走访的11家门店中,只有华凌市场一家门店的汪老板明确表示,他们只销售国标货。

  “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套(消防栓箱、水枪、消火栓、消防扣、水袋)至少460元,送检没问题。”汪老板透露,为了省钱,市场上这种送检与购买的产品不一的事很常见,一般都是工地需求比较多。“送检的我包你过,过不了几千元的送检费我来掏。”钱塘江路一家销售消防器材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既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也有非标的,质量价格有所区别,如何选择,购买的人可以“看着办”。

  该工作人员毫不讳言地告诉记者,非标的消火栓是镀铜的,外观上不容易分辨,实际上就是铁的。而据了解,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消火栓必须有“三铜”,铜杆、铜环和铜芯,以防止消火栓锈死。

  她还表示,非标的消防栓箱(0.8mm)75元、水枪50元、消防水带(20m)130元、接扣50元、消防栓85元,共计390元,而国家标准的一套则需1000多元,价格相差悬殊,如果是大批量的购买,建议选择购买非标的,送检的时候,他们可以提供同品牌同型号的国标货,而且保证“过”。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门店里销售的消防栓箱同样“不靠谱”。国家出台的强制性标准中,对消防栓箱的基本参数和基本型号有着非常详细的标准要求,特别是对栓箱的厚度,根据箱体的大小型号都有着不同的规定。比如对箱体制造材料薄钢板的厚度要求≥1.2mm,而记者调查走访中商家提供的非标消防栓箱,其钢板厚度平均只有0.8mm。

  销售非标产品属违法

  “非标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王守江说,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产品才是合格的,有的非国家标准的消防产品虽然在外观上和国标一样,但是实际质量却有天壤之别。不合格消防产品在外观上就和国标产品相去甚远,质量差得更远。

  王守江说,以工地消防产品送检为例,如果发现产品不合格,消防部门将要求工地更换成合格产品,并依法追究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法律责任。

  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处指导科科长李守斌说,消防部门检查中,由消防部门随机抽取样品送检,对样品贴上封条,防止送检人作弊。对于送检产品过关,但之后检查出使用产品是非标的,还没有这样的案例。对于这种行为,消防部门会坚决给予打击。

  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郑勇说,由于消防产品是特殊器材,判断它的质量合格与否必须要有专业知识,对消防产品进行检查时,一般都是和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据了解,对于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销售额小的,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将对销售商进行销售额3至5倍的罚款。对于销售额满5万元的,有关部门将依据《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3月1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联合自治区消防产品质检站、市工商局等部门突击检查华凌市场的消防器材销售情况,在随机检查的14家消防产品销售店中,三家不合格被查处,共没收240个灯光疏散标志和应急灯。

  3月1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联合工商等部门在开发区卫星广场,举办“3﹒15”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销毁仪式,当场销毁了查获的320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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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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