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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国药应上升为国家战略(2)

2011年04月15日 09: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以四川省为例,去年全省县级中医院的人均门诊费用为西医院的55%左右,人均住院费用为西医院的60%左右,农村和社区西医药平均处方值均为中医药的1.8倍。同时,中医可少借助或不借助医疗仪器设备,边一步降低了治疗疾病的成本,较为适合城镇特别是农村居民医疗保健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

  同时,中医药还将补充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医疗卫生资源不均衡局面“中医药治疗在节省医疗设备投资的同时,还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国的医改也要有特色的路子。如果国家给予中医药政策支持、降低医保报销的门槛,真正给予中医药应有的重视,将‘重构’我国现行医疗体系,建立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中国模式’。”云南省中医院院长秦国政建议。

  王国强、杨殿兴、秦国政和诸多基层干部群众认为,中医药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当前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应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中西医并重”,鼓励群众使用中医药服务,将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真正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加快行业立法出台国家战略

  业内人士认为,认真总结近年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经验教学,所存在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中医药缺乏法律引导、规范和保证,没有科学完善的法律制度,不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中医药运行机制。记者调研发现,现行与中医药有关的法律规范分散在各个法律之重,关于中医师的管理在《执业医师法》,中药的管理在《药品管理法》。虽然我国2003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起效力位阶较低,法律权威受到一定制约。

  业内人士呼吁,根据中医药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要求必须建立相对独立的中医药专门法和法规体系,从国家高度形成对中医药各个领域的全面规定,保护、扶持和促进中医药的发展,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应尽快出台《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应重点解决四大问题。一是‘中西医’并重卫生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二是中医药管理的体制和机制问题,三是现行法律法规关于中医药的规定存在空白、分散、交叉、矛盾等不协调问题,进行补充、修订和特别规定,四是调整中医药的国家政策问题,明确中医药的地位。”杨殿兴说。

  杨殿兴、河北安国药业发展局局长杨青、云南中医学院副院长郑进认为,在我国医疗健康需求紧张的形势下,把中药产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强力推进,有望获得我国在全球健康产业中的战略主动地位,并为国家经济在未来竞争获得优势。同时,尽快出台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的国家战略,在《中医药法》的基础上从五方面设计中医药的相关制度,强化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中医药立法确定国药地位,不断完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中医药产业发展环境。

  记者 吉哲鹏 叶建平 李忠将 陈冀/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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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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