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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分走售价三分之一 进场费压得企业喘不过气

2011年05月20日 10:14 来源:杭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商家分走售价三分之一进场费压得企业喘不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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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粽子进入超市尚未销售就被商家分走售价的三分之一,一台彩电进入家电卖场销售成本高达20%以上。商家征收高额进场费是否合理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

  1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回应称,进场费问题是中国零售行业、百货行业持续存在的一个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合理性,是市场化进程中的现象。但收费不合理会影响到市场价格等,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零供关系相关合同规范。

  通路费用成为商家主要利润来源

  上海一家食品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原材料、用工、物流等成本上升的压力下,粽子已是公司所有食品中利润最薄的,都是按照“分”为单位计算利润,进场费等通路费用让企业不堪重负。

  据介绍,如果产品第一次进超市,需要给“开户费”;在超市长期销售后,要交“进场费”;如果希望摆放在显要位置促销,还要给“堆头费”,促销人员的工资等也需要公司自己支付,这些费用已经占到粽子零售价的25%-35%。另外,还要根据销售情况支付商家回扣,大部分超市的扣点都在10%-15%之间。这样销售一只粽子,超市最多可以拿到零售价的一半。

  供应商为了在家电连锁的卖场内获得一席之地,不得不接受“进场费”“过节费”等名目繁多的通路费用,而这些费用已成为家电连锁业最终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收进场费需要引导和规范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滕斌圣认为,国外零售业也有各种费用,高费用是目前中国零售业现状的反映,费用高低完全是上下游博弈的结果。我国目前的政策也承认这些费用合法,关键是要加大对灰色费用和垄断的查处力度。“因为渠道的稀缺和强势,在现阶段进场费不可能消失,进场费相当于紧俏门票,总有人愿意付钱”。

  国美电器副总裁何阳青称,中国家电连锁行业平均毛利率只有18.5%左右,低于国际上25%的平均水平。家电连锁的门店作为销售场所,关键是看能给供应商带来什么,拉动销售和扩大市场份额是双方共同的目标,在这个目标下谈双方投入的资源应该是合理的,不能说是谁盘剥谁。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此前也表示,零供关系最终还是要靠市场解决。进场费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进场费从产生到发展到消亡,必然有它的自然规律。

  “保利型”商业模式亟待转变

  零售业专家、中国超市联合采购交易联席会秘书长顾国建认为,发生在销售环节的通路费用已经成为零售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零售企业的经营能力在逐渐丧失,无形中增加了零售商的经营风险。

  他认为,进场费可以收,但要收得合理,而且零售企业不能光靠进场费盈利。在中国收取通路费用已成连锁企业主要的盈利方式,短期内很难转变,但长期来看连锁企业在经营方式上还是要从“保利型”向“价值型”转变。

  一些专家担心,“保利型”的盈利模式会造成我国大多数零售商经营功能的严重衰退。现在相当多的零售商不但放弃了自我商品采购并通过提高商品周转而获利的基本经营方式,而且多数卖场的销售也基本委托给了厂家的促销员。由于顾客的需求信息基本掌握在生产商的手中,零售商已基本失去了通过调整商品结构以满足顾客需求的能力,这样许多零售商只是“商品的组织者”而非“商品的经营者”,当零售商放弃了商品经营的功能后,就会逐渐蜕化为地产商或零售物业管理者。这就是当前国内零售业面对严重的同质化现象时,经营创新和业态革新极为缓慢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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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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