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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个税修正草案没顾及中产阶层培育(2)

2011年05月25日 08: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南方日报:像房地产税这样被民众期望那么高的税种,大家都希望它的出台能给整个房地产产业降一降温,但实际上税率定得还是很低的。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贾康:现在的议论就存在着非常没有耐心又表面化的一些说法,比如说没有看到房价明显回调。但是你要看到房价原来是不是有一个往上冲的力量,现在有一个对冲。我们从一些指标上已经看到了这种对冲的作用。比如重庆,过去一季度高端房的成交同比下降了27%,会带来房价停止上冲甚至回落。

  房产税应成为未来地方支柱税种

  南方日报:“十二五”期间房产税会向全国推广吗?

  贾康:从逻辑上讲,我们希望它在“十二五”期间能扩大覆盖面,但不敢说能往全国推广,应该能看到后续的动作。一般来说总得有一年以上的经验总结和观察。现在刚刚过了一个季度,推广到全国为时尚早。

  有人说没征上多少税嘛,才征上一百多万。这个说法就有点太表面化,这个税是按年征收。你不要指望前面一季度、二季度能看到多少非常明显的税收入库,要接近年尾的时候才好估计这两个地方现在试点方案怎么样。而且这两个地方第一年绝对不是希望这个方案能征上多少钱,它是一个开始的方案,是柔性的。这个柔性是有必要的,因为有非常强的反对意见。它是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建立制度框架,寻求以后的制度越来越完善。不能以它第一季度或者第一年来论功效。

  南方日报:房地产税有可能成为地方今后的支柱税种吗?

  贾康:对的。这应该是这个税种最主要的贡献。这个税的作用首先是解决中国地方政府行为怎样合理化的问题。大家都在批评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没有像样的地方税体系,它当然就看重土地批租了。改革开放走了三十多年了,还不抓住制度建设,光是批评地方政府职能不到位,那是没有抓住实质问题。必须有完整的地方税制度体系,地方税体系的构建必须有支柱性主体税种的培育,主体税种的培育必须考虑到使它的机制可持续,并和地方政府行为合理化形成一个内洽机制,这个机制根据国际经验和我们实际,房地产税是首选。

  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实习生 范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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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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