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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实名制效果待观 斩断利益链黑手还须加力

2011年06月02日 14:27 来源:国际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意见》中规定的购卡实名制、非现金购卡制和限额发卡制等措施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预付卡使用范围日益广泛,几乎覆盖了社会消费的所有领域,如百货、超市、旅行社、餐饮店、家居建材中心、洗衣店、美容美发店、药店等等。与此同时,小小购物卡背后的利益链条也日益庞大,从发卡机构、售卡机构到购物卡使用者、倒卡黄牛,甚至是送卡行贿者,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购物卡实名制的目的是抑制腐败,但有专家认为,实名制的效果究竟有多大尚待观察。

  对于实行购物卡实名制的意义,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耿莉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今后,发卡商户将为客户保密,记名又能怎样?除非是发生重大经济案件,执法机构介入调查才能水落石出。可以预见的是,应对管理新规采取各种对策、灵活变通、张冠李戴,中国商家无穷无尽的“智慧”将展现无遗。

  购物卡百弊丛生

  有媒体报道称,购物卡现已成为中国“第二人民币”,渗透到各行各业。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实是,如今市面上的购物卡几乎就是为送礼、福利而存在的,号称送礼维情的好帮手。耿莉萍认为,购物卡对整个社会而言,可谓百弊丛生。

  她谈到,现在购物卡充值金额少的几百几千,还有上万的,甚至有的卡没有最高消费金额限制,被秘密地绑在某个银行账号上,持卡人几乎可以无限制地刷卡消费。这种超出银行功能的“消费卡”漏洞太大,无法监管,隐秘性太强,对滋生腐败显而易见。

  企事业单位青睐购物卡的一个原因是避税,冲抵收入减少纳税。这种偷逃税行为等于影响社会分配的公平性。而有的单位私设小金库,给员工发放购物卡方式,也等同于洗钱犯罪。这样的结果是人人不守法,社会法制的严肃性荡然无存。

  购物卡还严重影响到商业竞争的公平性及拉动物价上涨。耿莉萍谈到:对于自行发卡的各大商家和各种专营单位,发卡不仅可以锁定客户、成功集资获得巨额现金流,还会由于购物卡过期、损毁、零头放弃等各种原因,获得大笔无成本利润。有报告称,这个比例占发卡总额的8%至16%。有业内人士称,现在一些商场购物卡消费已经占到了商场日常营业额的近三成。

  “商家为发卡而进行不择手段的竞争,只要卡发出去,就完成了销售任务了,后续的经营就无需用心了。这对零售行业而言,将导致不公平竞争;同时也将推高市场上的商品价格,不利于零售行业的正常发展。”

  有的企事业单位以福利方式发放购物卡,对职工而言,持卡后等同“强迫消费”,也处于不公平地位,其消费权益也受到了极大影响。一位王姓的职员去年从单位领了1000元某超市购物卡,但超市东西偏贵,门店少而远,“这哪是福利呀,简直就是绑架消费!应该有人吃了回扣吧!”他抱怨道。

  无需担忧影响商业发展

  廉政之剑指向“腐败卡”。购物卡实名制在精准打击“购物卡腐败”的同时,也引发了业界对商业零售类公司业绩可能下滑的担忧。

  保守估计,目前我国购物卡市场在万亿元规模以上。业内人士称,购物卡销售基本占到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的20%左右,实名制等措施一旦严格实施将使购物卡发行有所减少,进而影响商业零售类企业的业绩。

  耿莉萍对此并不认同。她说:“政府应该彻底禁绝购物卡,无需担心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可以相信这样做不会影响商品流通,不会影响商业发展。在我国现有的社会道德环境下,不能寄希望于引入欧美等发达市场的在购物卡立法执法方面的‘经验做法’。”

  她同时表示,发放会员卡无可厚非,持卡人消费后获得商家奖励积分,但不能演变成为购物卡。

  张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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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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