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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官员: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未超出偿还能力

2011年06月27日 1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尘肇27日就中国10.7万亿的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答记者问,表示“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还能力”。

  27日上午,审计署署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到2010年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超过10.7万亿。

  陈尘肇说,从审计结果看,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按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总体看,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

  他说,如果仅简单地依据债务规模、增长速度等指标,无法全面准确地判断债务风险程度。只有将债务余额与政府可支配的公共资源进行对比,当这些资源不足以偿还现有债务,才意味着产生了债务危机。

  陈尘肇指出,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一些地区、行业的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由于偿债能力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逾期债务。

  他说,今后的工作中,将促进完善和规范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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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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