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界的最新统计,本周银行发行的超短期产品为市场主流,投资期限在7天内的理财产品占发行总数20%。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日益攀升,年化收益率从年初的2%—3%大步迈进到5%—7%。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产品的起息日或到期日安排得很有技巧。大部分产品的到期日都选在了6月30日,而6月30日客户一般无法提走资金,必须等到7月1日。业内人士透露,这样的设计主要是为了冲年中的存款,因为在6月30日这天,理财到期的资金可以算做是银行的存款纳入存款统计。另外还有一些理财产品则把起息日设在了7月1日,要客户的资金必须在6月30日打到银行账户内,同样这部分资金也可以视为银行的活期存款。
银监会对理财市场乱象
提示风险
面对理财产品销售乱象,6月29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强化对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规范,做好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约为1.9万亿元,第二季度末增长到约2万亿元。
在理财产品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宣传销售文本管理、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甚至存在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等情况。6月末理财产品疯狂发售的乱象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对理财产品和客户承受能力均要进行五级分类。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在确定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基础上,银行还将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具体来看,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将至少为5万元。
本报记者 朱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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