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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个税后分配改革应更给力

2011年07月04日 16:15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个税起征点终于调了。近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至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个税起征点由3000元上调至3500元,相当一部分工薪阶层将会从中直接受益。无论是低收入阶层,还是中产阶层,税负都有所减轻,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意味着6000万人将不用缴个税,惠民范围相当之广。这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改初衷。

  但个税调整是个渐进过程,不可能指望一次到位。以个税起征点而言,即便上调至3500元,相信仍有不满意者。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

  决定了个税调整的众口难调。“一刀切”的起征点,不考虑家庭负担的单一征收模式,使得个税调整一直饱受争议。从这个意义来说,此次上调个税起征点只能说是个税乃至税收改革的一朵“浪花”。在这之后,税改道路仍然任重而道远。如何改变个税的“工资税”质疑,让税收结构变得更为合理;如何减轻工薪阶层的税负,改变国人“挣得比美国少物价比美国高”的不合理税收现状;如何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征管,完善税收信息,这些都需要在不断调整中逐步完善。

  更深层次而言,解决收入分配不公不能将希望全部寄托于个税调整上,而要从提高劳动报酬、缩小贫富差距,做大财富蛋糕、实现藏富于民等多方面“齐头并进”。个税改革是个突破口,但不能以“毕其功于一役”式思维来解决分配不公。特别是当前物价普涨,百姓生活负担明显加重,收入分配改革万不可停滞不前。个税起征点调整很好地听取、采纳了民意,期待在收入分配改革上也能以个税改革为示范,给公众新的惊喜。

  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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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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