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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广东将试点发地方债 权威人士称暂未定

2011年07月06日 09:0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财政专家建议扩大政府性债务的透明度

  近日有消息指广东已获选为发地方债试点,最快今年内施行。不过,本报记者向广东有关权威人士求证时,其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批,还说不上地方能否发债。财政专家则认为,地方政府发债需要慎重。

  日前媒体引述权威人士消息指,广东、浙江省正在做地方自行发债的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应确保今年自行发债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为此财政部正在抓紧制定自行发债试点管理办法,同时协助试点地区制定债券发行兑付操作办法。

  该报道引述广东省财政系统人士的话说,广东能够试点是因为广东这些年对政府债务管理做得比较规范,如在这一轮刺激措施下,广东省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项目分类清晰,公共项目贷款都有对应的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广东财政系统人士:

  “还说不上地方能不能发”

  不过本报记者向广东省财政系统有关负责人求证,他就表示“没定”,“国家没批,还说不上地方能不能发,更说不上发多少。”

  有说法指出,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可以将债务的发行与支出纳入到政府预算之中,进而避免目前各种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举债出现的种种“黑洞”。

  早前国家审计署首次披露地方政府性债务底牌,全国10.7万亿的政府性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为6.7万亿,占62.6%,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约2.3万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约1.7万亿元,占15.58%。而2010年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46.38%为融资平台公司举债。

  财政专家:

  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厘清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对本报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发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厘清,“发什么债、性质是什么、发的债用来干什么,还有怎样评估、发债资格如何认定等,这些都还没有公布”。

  他指出,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发债,要搞清楚发的是什么债,是一般性公债,还是市政债券。若发的是一般性地方公债,这需要以当地税收作为担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而从国际惯例看,地方政府一般不允许经常性搞预算赤字,能做的一般是资本性赤字,即发债用于建设,尤其是公共设施建设。

  刘尚希认为,如果简单地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再用拨款的方式用钱,风险将更加不可控。刘尚希还指出,控制风险的根本措施是扩大政府性债务的透明度。 (记者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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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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