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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桥头堡”东风 云南欲促旅游产业跨越发展

2011年07月06日 23: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石岩)6日,国家旅游局与云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京举行会谈,并在会后签署了《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 共同推进云南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会谈纪要》。

  会上,双方一致认为,经过多年建设发展,云南旅游产业已率先走出了一条特色化发展道路。当前,应抓住“桥头堡”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把云南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旅游集散地、旅游通道,实现云南由旅游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不断提升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水平。

  据知,国家旅游局将从以下方面支持云南旅游产业发展:继续推进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试点省建设,支持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支持云南引进和开发航空旅游、会展旅游、房车旅游、医疗养生旅游、高端山地度假旅游和大型国际体育旅游赛事等新产品、新业态。

  此外,国家旅游局还将协助云南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和投资商,未来5年内在云南设立、管理3-5家外商独资、合资旅行社,10-20个高水平休闲度假项目和20家品牌酒店;积极推进“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把云南迪庆州建成“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重点核心区之一。

  国家旅游局承诺,将支持云南开展旅游重大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求逐年加大旅游发展资金扶持力度;根据云南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帮助云南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对旅游产业发展政策予以支持。

  同时,云南省将在国家旅游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进一步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其中包括:继续推进旅游产业综合改革、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等。

  为支持云南旅游产业发展,国务院在5月6日出台的《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中,专门将“推动云南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列为重要内容,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目标任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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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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