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乳的“GB19301-2010”标准,居然有这么多方面(各地的企业,业内专家学者,还有众多消费者)提反对意见,那我们就不能不问:“裁判”,也就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当初的“哨子”是怎么“吹”的,他们究竟应该如何“吹”才对。这才是今天这场生奶国家标准争论的要害所在
两周前的一天,有个记者打电话来问:“是否知道广州奶协王丁棉和内蒙古奶协那达木德相互喊话?”又问:“南派、北派,你支持哪一派?”因是熟人,就据实相告:喊话内容知道了;至于“支持哪一派”,轮得到我“支持”吗?在下只想“打打酱油”(网络用语,“路过”、“飘过”之意),其实也只能“打打酱油”;讲到“南派”、“北派”,此言差矣,如果说是“广东乳业”或“内蒙乳业”,可能还比较接近实际,比如那达木德就代表不了除内蒙古两大家之外的其他北方乳品企业。
说是“打酱油”,脑子却没法“关掉”,几天下来,渐渐有了一些想法——
利益诉求的“过度包装”
有不少声音斥责那达木德(更多一点)和王丁棉(少得多),我感到多数都没能讲到点子上。
现在已经是利益主体多元的时代,不同利益主体,或直接出面或通过代言人在公共平台上作利益博弈,实属正常,也正当——只要这种博弈在法律、法规框架之内,在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进行。他们两人都是穿好了所代表“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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