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太阳伞原价高达488元,打折后售价仍然高达近200元,明示为防紫外线产品,实测却根本达不到防紫外线的标准。昨天,北京市消协发布防紫外线功能晴雨伞比较试验结果,25个品牌的晴雨伞样品有三分之一不具备防紫外线功能,且其中不乏大商场销售的价格较高的产品。市消协认为,这些伞均涉嫌虚假宣传。
虽然自我标榜为“防紫外线产品”,但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下列产品在本次比较试验中实测根本不能防紫外线:大商场里的包括标价316元的“Happy rain”五折纯色手开伞、标价350元的“ELLE”短伞,以及庄胜崇光百货标价220元的拉贝尔短伞、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售价188元的“V.FRAAS”晴雨伞;超市里的包括旺市百利五棵松店销售的“宏达”三折超轻提花刺绣伞、屈臣氏超市世纪金源店销售的“Miine”格仔五折伞等。
据了解,25个品牌的晴雨伞都是市消协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北京市的商场、超市、市场随机购买。
市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罗刚介绍,本次比较试验中,模拟消费者的正常使用,分别对伞面原状态防紫外线、洗涤20分钟后以及淋雨20分钟后防紫外线进行了测试。结果发现,个别企业以假充真,使用不具备防紫外线功能涂层的面料甚至普通面料,冒充防紫外线面料。
记者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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