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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旅游投诉增多 消协提醒要签规范的旅游合同

2011年08月12日 14:25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消协了解到,近期我市各级消协受理消费者关于旅游方面的投诉较为集中,为此,市消协专门发布暑期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出行时一定要注意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旅行社擅改路线

  游客海滨游变购物游

  近日,省会市民杨女士向石市消协反映自己不久前在旅游过程中遭遇的许多堵心事。杨女士参加的是火车团的烟台、长岛海滨游。按旅游合同上的行程,第二天才有购物项目。不料旅游团一早到达烟台后,旅行社在未与游客沟通的情况下就私自改变行程,直接带游客去了海产品市场购物。

  由于旅行社改变行程,杨女士一行30多人当天下午6点多才到达长岛,一些按合同本应下午游览的长岛景区也因故不能再去游览。第二天长岛下起大雨,按合同本来5个小时的长岛海滨之旅,又被压缩到了3.5个小时,其中还有1个多小时是在景区避雨。第三天在威海吃完午餐以后,杨女士一行第四次被拉到了购物点。

  消协提示

  一定要选正规旅行社

  石市消协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旅行社发布的各种各样旅游优惠报价、旅游景点和线路介绍的广告,消费者一定要慎重选择正规的旅行社。还要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是旅游质量保证与游客维权的重要依据。在合同中应明确旅游的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并且详细写明游览时间、用车、用餐、住宿等标准。一旦发生旅游纠纷,可以保存证据,回来后投诉或起诉。尽量避免当时争执不下延误后面的游程,导致游客更大的损失。

  对旅行社提出的“自费景点”或增加购物等问题,游客要提高防范意识,详细了解。如果接受必须有文字约定,如果旅行社强迫增加,游客可以抵制或保存证据,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石市消协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出游前,最好给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记者陈霞 于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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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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