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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须警惕非市场风险(2)

2011年08月22日 14:19 来源:国际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东道国政治动乱风险

  政治动乱风险主要是指东道国参与的任何战争或者在东道国内发生的革命、颠覆、政变、罢工、内乱、破坏和恐怖活动以及地方武装的冲击等事件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政治动乱风险是与东道国主权有关的不确定因素,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因易发生政局不稳、政权更迭等情况,故产生政治风险的可能性较大。政治动乱风险产生的根源十分复杂,主要因素包括政策不稳定性、民族主义、社会不稳定、武装冲突、区域联盟等。

  当前,在我国企业已进行海外投资的非洲、拉美、亚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均存在政治动乱风险。无论何种原因,一旦东道国发生政治动乱风险,我国企业均将面临产生损失的可能。如在委内瑞拉和赞比亚等与我友好的国家也出现了敌视我国投资的现象,这两国的在野党强烈抗议我国在当地的资源能源类投资行为,并宣称一旦上台执政,将驱逐包括中国等国家在内的海外投资者。

  以利比亚为例,利比亚是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重要市场之一。目前我国在利比亚承揽的大型项目共计约50个,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在13家央企的投资中(中国铁道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中石油、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涵盖了房屋建设、配套市政、铁路建设、石油和电信等领域。无论利比亚战事结局如何,我国企业均面临着工程设备等固定资产损失、预期收益损失、撤离费用损失、未来汇率结算损失等一系列风险。而面对如此巨额的损失,中国企业却缺乏挽回损失、获得救济的权利工具。

  中国企业在利比亚遭受较大损失的两个直接原因在于:一是中国企业投保的保险覆盖面仅为合同金额的5.68%,因此中国企业在利比亚承揽的188亿美元合同金额的工程项目,将只能获得不足7亿元的保险赔付,并且保险方也限于国内的国有保险公司。这是由于部分央企投保意识不强、专业知识欠缺所致。有专家指出,此次在利比亚投资的部分企业只投了工程险,但战争是工程险的除外责任。而不为多数企业所知的是,除了商业保险外,还有政策性的保险可以承担战争导致的经济损失;二是当前我国尚未与利比亚政府签订任何形式的双边投资保护条约。

  (二)政策与法律风险

  政策与法律风险是指因东道国变更政策、法律而给外国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政策风险主要包括重大外国投资政策的调整、政府禁令、政府违约、税收政策的调整、国有化政策(包括征用、征收、没收、报复性充公);法律风险主要有立法不全、执法不严、法律冲突等。

  以澳大利亚资源租赁税的出台为例,近年来,我国企业纷纷加速海外投资矿产资源的步伐,其中澳大利亚正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矿业的聚集地,赴澳投资的企业包括宝钢、首钢、中钢、鞍钢、中信泰富、五矿、兖州煤业等企业。2010年5月2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宣布,拟从2012年7月开始向在当地注册的资源类企业征收税率为40%的资源租赁税。而之前,澳大利亚主要是依据产量对矿业公司征税,各州征收的特许税税率仅在2%~10%之间。由此,按照澳联邦政府新的税收方案,资源类企业须将其开采不可再生资源所获利润的40%作为税收上缴联邦政府(新公司和小公司如果没有盈利则不需要缴税,小企业还将得到原地方性特许经营税的返还)。据此计算,今后资源类企业所承担的全部法定税率总计可能将从目前的43%上升到2013年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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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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