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美国的投资还推动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简称为C FIU S)职能的强化。1975年由福特总统设立的C F IU S主要目的是“监督外国投资对美国的影响”,同时可以协助执行美国对于外国投资的政策,并没有被赋予实质性的权利来规制或者阻止能够引发国家安全问题的外国投资。
随着外国投资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增加C F IU S的职责和提高其审查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日本富士通公司试图收购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仙童半导体公司案件,被美国政府视为日本公司试图“统治全球的半导体市场”以及对美国半导体工业和国家安全的威胁。这项收购催生了1988年美国会通过了对1950年国防生产法第721节的修正案,即埃克森-费罗里奥修正案,C FIU S因此得到了更多授权。2001年“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对于国家安全的审查标准增强,外资交易受到了严格的审查。
2007年7月26日,布什总统签署了2007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FIN SA ),并在以后的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C FIU S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