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个税起征点提至3500 天津工薪族纳税人减五成(2)

2011年09月01日 16:24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个税纳税人税负相应减轻

  据介绍,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还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税率级次由9级简并为7级,将最低税率由5%降至3%,这样也相应减轻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调整的主要原则为:一是减少了纳税级次,逐步简化了税制;二是适当降低最低档税率,拉大低档次税率级距,避免中低收入者税负累进过快;三是维持最高档税率不变,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四是税负变化公平,避免出现较高收入者减税幅度高于较低收入者的减税幅度,防止税负增减幅度倒挂现象;五是税负变化平滑,避免出现税负陡升陡降的凸点现象;六是税负升降临界点适当,体现了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实际取得”时间执行新标准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强调,9月1日起执行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后,8月份工资9月发放可按3500元新标准扣除费用。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也就是说,是按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扣除,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时间来判断。“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不是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的归属时间。此外,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时限由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记者孟兴 曲明)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