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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对货车收取垃圾处理费 不缴费不办年审

2011年09月02日 18:3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有河南新乡市的货车司机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在办理审车的时候,当地车管所监测站会向新乡市区的货车收取每吨每月5块钱的垃圾处理费,一年一收,一千元封顶,如果不缴纳就不能办理年审。货车司机觉得向货车收取垃圾处理费不合理。

  ·货车司机叫冤

  货车须缴垃圾处理费

  货车司机:凡是新乡市区的大货车,都要缴纳垃圾处理费。

  记者:你手里边有发票是么?

  货车司机:有。“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这是总抬头,收费的项目是“垃圾处理费”,收费的标准是每月每吨5元,金额是一千,盖的章是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收费专用章。上面有备注:“缴款人若对收费有疑问,可要求收费单位解释,或向当地财政部门询问或举报。”

  货车司机告诉记者,主管车辆年审的各个部门要么相互推诿,要么就干脆不接电话。司机们为了生计,也是敢怒不敢言。

  不缴费不给办年审

  记者:您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么?

  货车司机:城市管理局说只管收费,财政局说只管保管,发改委打了几次,没人接。

  记者:您的车也是货车是么?

  货车司机:载重量19吨5,如果不交,车就审不上去。

  记者:新乡市区的货车有多少?

  货车司机:多了去了,新乡市下边的县都不收,我觉得不合理,不缴费,就不给你审车。

  新乡市区的货车司机为了办理车辆年审,也只能缴纳最高1000块钱的垃圾处理费。

  货车司机:我们是敢怒不敢言,如果不交,这个车子还审不审那?

  货车司机觉得被收取垃圾处理费不合理。

  货车司机:车子一年到头,都在外面跑,也不产生垃圾。车都是跑长途的,都不在新乡市区,车子也不让进新乡市区,我感觉不合理。

  ·城市管理局回应

  按上级规定收取

  那么,新乡市城市管理局会给出合理的解释么?记者拨通了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的电话。

  记者:货车年检是不是要收垃圾处理费啊?

  城市管理局:是啊。

  记者:什么理由呢?因为货车跑外地怎么收垃圾处理费呢?

  城市管理局:你跟市政府办公室协调一下。

  记者:收费标准是什么样啊?

  城市管理局:按照上级规定收的,你跟市政府办公室衔接一下。

  向货车司机收取垃圾处理费,尽管有每吨每月5块钱的标准,尽管有城市管理局的盖章,尽管能提供正规发票,但是却缺少新乡市有关部门的合理解释。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记者周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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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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