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们 所 以 具 有 速 度 型 的 “ 体质”,还在于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如果市场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项目和产品就必须接受消费者和市场的检验,就必须遵循投入和产出的基本定律,有了这样的约束,就不可能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不顾质量和效益。如果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那就起码会产生如下两种现象:一是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地方政府存在着事实上的竞赛和攀比,很容易追求“最大”“最亮”“最辉煌”。个别地方领导甚至不顾经济规律,忽视民生,追求彰显自己能力和政绩的“大手笔”。于是有了“鬼城”,有了各种各样的“世界之最”,有了很宽阔每小时过不了几辆车的宽阔公路,有了动辄成片的圈地致使农民成了三无农民的大工程。这一切诚如刘易斯曾经指出的,“浪费的现象在大量已成现实的事物中昭然若揭,它导致了资本利用率的不足———如按对需求的期望所建的工厂,每小时仅有几辆车行驶的高速公路,大型机场和航空集散地建筑的低效利用等。这些都是普遍现象。浪费的另一方面是促使一切建筑都变得富丽堂皇,政府建筑尤其如此”。二是普遍的短期行为。现行体制下地方干部的任期时间通常为四年,为了仕途的升迁必须出政绩,而且必须在前两三年里出“政绩”,第四年再出“政绩”意义就不大了。于是有的项目工期本来需要五年,政府却要求一定要压缩到四年。这些分析说明,干部的任命制和任期制意想不到的成就了速度型模式。
地方政府所以有如此的行为,关键的原因还在于地方政府“约束软化”,不能负破产的责任,为了追求速度,地方政府不惜大规模举债,在给定的条件下,举债是一种效用最大化的选择。纷纷而起的项目形成的过剩产能,必须依赖于国际市场的消化,这是我们外需和内需严重失衡的关键性原因。我们以自己低廉的资源成本、环境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对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发达国家的经济作出了贡献,自己却落入十分尴尬的境地。
最后,各级地方政府所以咬紧经济增长速度不放松,是因为他们从反面总结了经验,即谁要按照宏观调控的意愿把速度降下来,谁就会在下轮经济发展中吃亏。为了不吃亏,就必须尽可能地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应当又好又快,特别是当我们成为第二大经济体的时候,我们更应当强调经济发展的质量而不仅仅是数量,这是新的历史阶段的要求。基于此,我们必须适当地调整经济增长速度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增长速度,改变速度型“体质”的关键在于:
首先,要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让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充分地发挥作用。在市场经济下,项目的选择来自市场的需求;项目上马与否必须遵循投入产出的比较。按照马克思经济学原理,任何项目和产品所形成的产品和服务都必须接受市场的检验。商品的命运与商品生产者的命运休戚相 关 。 商 品 交 换 是 一 个 惊 险 的 跳跃,如果跳不过去,摔坏的不是商品而是商品生产者自己。在市场经济下,盲目扩张会造成资金链的断裂,会中断企业资本的循环,以致重新洗牌。在市场经济下,投入产出规律和适度技术规律会起作用,盲目追求“快”和“大”会得不偿失。只有让市场经济的上述规律充分地发挥作用,才能使经济增长速度不是人为地放大。
其次,让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 政 府 职 能 。 政 府 不 要 直 接 拼 经济,地方政府不要扮演市场主体的角色。地方政府不要上经济类的项目。各级政府发挥作用的范围应当仅仅局限在公共产品领域,这是政府的职能和优势所在。同时应当按照这样的要求,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标准和选拔机制,淡化经济发展中的献礼色彩。
□李义平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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