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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9月拿工资确定缴纳新个税

2011年09月08日 08:2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针对有关媒体报道的“8月工资个税征收出现两种解释”等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回答记者提问,明确表示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缴纳个税。(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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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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