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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后诉讼激增 WTO裁决在中国得到认真履行 (2)

2011年09月19日 14:3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当“被告”的第一案发生在2004年。美国发起了针对中国有关集成电路增值税退税措施不符合WTO规则的争端解决。中国最终答应修改相关文件,取消了集成电路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在龚柏华看来,这起诉讼以中方妥协让步为结局,反映出中国政府在那段时间希望“和为贵”的主导思想。

  在中国加入世贸过渡期即将结束的2006年,美国、欧盟等已经按捺不住要正面对中国发起WTO争端解决,试图以此来解决它们认为双边协商解决不了的贸易问题。2006年3月,美国联合欧盟、加拿大,对中国有关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措施发起WTO争端解决,此案也成为真正的对中国发起的WTO争端解决第一案。“这一案也让我们意识到,无论如何,WTO争端解决是回避不了的。”龚柏华说。

  事实上,在此之前,中国其实也并未赋闲。中国在这一时期主要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到其他WTO成员之间的案件中。根据史晓丽的统计,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到2011年9月15日,中国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的案件有78起。“其中,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前4年参与了55起,此后6年仅参与了23起”,史晓丽据此将入世后的头4年称为“中国的经验准备期”。

  入世过渡期结束后诉讼激增

  2007年,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第一年,也是涉及中国的WTO争端解决案件爆发增长的一年。

  仅仅这一年,WTO成员所提起的全部13起争端解决案件中,针对中国提起的就达4起,而中国自己提起的只有1起。有关中国作为当事方的案件占全年提起案件的近40%。

  到2009年,WTO新发生案件则更是半数涉及中国,中国超越美国、欧盟成为当年WTO争端解决的主角,被学者称为“中国在WTO争端解决中的崛起年”。

  学者分析,自2007年以后,中国涉及WTO争端案件呈井喷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美、欧等WTO成员对于走出过渡期的中国不再“克制”;另一方面,中国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战”经验,具备了指控其他WTO成员的专业能力和人才。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让世界其他经济体不能不注意到中国“崛起”的影响。

  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的货物出口继续大幅度增长,出口排名从2001年的世界第六位上升到2005年和2006年的第三位,2007年和2008又上升到第二位,2009年和2010年则上升到世界第一位。10年间,中国的出口规模和进口规模分别增长了4.9倍和4.7倍;吸引外资约7000多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80余家已在华开展业务。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进口国,货物贸易进口总量超过1.4万亿美元,占世界总贸易量的10%。

  中国正在变得越来越专业

  对于中国“入世”10年,在学习和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总体表现,被业内尊称为“GATT/WTO之父”的美国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学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John H. Jackson并不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词:“中国正在变得越来越专业,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案件的专业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在不断的磨砺当中,中国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与其他WTO成员的贸易争端的能力显著增强。2007年,中国第一次单独就美国的“双反”措施发起WTO争端解决,象征着中国政府自此开始,“对待WTO争端解决的态度更加趋于理性。”龚柏华说,“中国在针对美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中,能够在上诉阶段峰回路转,取得体制性巨大胜利,这是中国政府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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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辰】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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