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危机需要标本兼治
希腊不过是欧债危机的导火索,其经济只占欧元区经济总量的3%左右,火种正在向所谓的核心国家和整个金融业蔓延。从直观上看,债务危机的原因是一些成员国连年寅吃卯粮,致使政府债台高筑,资不抵债。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明文规定,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上限分别不得超过3%和60%。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惩罚机制,这项规定实际上是形同虚设。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2010年有半数国家的国债超标,其中希腊和意大利的国债占各自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最高,分别高达143%和119%,德国、法国和英国也均超过80%。解决欧债危机需要标本兼治,欧盟各国对此拥有共识,并推出了向陷入债务泥潭的国家提供救助和着眼长远的经济治理两大机制。
本报驻比利时记者 张 亮 本报驻德国记者 刘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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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中国社科院欧洲所经济研究室主任):这一揽子立法建议,都是加强经济治理所要涉及的措施。这些措施不仅是预防性措施,也是纠正性措施。此前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惩罚措施比较含糊,而且要2/3成员国同意通过惩罚才能进行,因此很难执行。但是现在的惩罚是自动生效,除非该国能争取到2/3以上成员国反对进行惩罚。由于之前一些国家财政不可持续,债务没有监督,导致出现债务危机。新方案一定程度上会避免这一问题,对加强成员国预算、公共财政可持续有重要作用。作为一项中期层面的方案,有助于欧洲国家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刘明礼(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历史上看,欧洲一体化进程往往在危机中取得重大进展,比如20世纪90年代欧洲汇率机制解体后,欧洲创造了欧元。此次债务危机客观上也给欧洲一体化继续向前推进提供了动力。
欧元区平均债务水平低于美、日等发达经济体,之所以爆发债务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财政政策不统一。经过一年多危机的洗礼,欧洲人清楚,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经济治理、加强财政协调,才能走出危机。立法建议赋予欧盟委员会监督成员国遵守财政纪律的职权,权力由主权国家向“超国家”机构转移是朝着更深程度一体化迈出的重要一步。从短期看,欧洲出台的措施似乎总是不能令人满意。从长期看,欧洲一体化已经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未来走向联合的脚步也是坚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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