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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月亮洗衣液致皮肤不适 消费者诉华联超市索赔

2011年10月10日 08:3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看广告宣传选购洗衣液,用过之后皮肤感觉不适,市民冯先生将经销商华联超市诉至法院,索赔843.6元。昨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市民冯先生曾在报纸上看到蓝月亮洗衣液的广告,广告词中称该产品系“低碳洗衣,环保洗衣”。今年6月15日,他在华联超市购买了该品牌的洗衣液。

  冯先生称,自己使用后感觉该洗衣液并没有其宣传所述的特别之处,且穿着经该产品洗涤过的内衣后,身体出现不适状况。他怀疑可能是该产品残留物刺激所致,遂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物款21.8元,并赔偿一倍货款,同时支付其误工费、咨询费800元。

  冯先生认为,超市所售的蓝月亮洗衣液应是添加了可使人体细胞发生畸变并易引发皮炎和皮肤瘙痒的荧光增白剂。冯先生的代理人唐先生在庭审中也表示,蓝月亮并未明确标识添加了荧光增白剂。

  对此,被告方华联超市的代理人认为,蓝月亮所使用的荧光增白剂是符合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可用于洗衣剂内的荧光增白剂。涉案产品经多家权威机构鉴定属合格产品。

  唐先生则反驳称,蓝月亮在媒体上宣传的低碳环保是夸大宣传。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实习记者 王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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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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