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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企业所持铁路建设债利息所得税将减半

2011年10月10日 17: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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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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