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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偷票房将遭罚

2011年12月15日 19:02 来源:中广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今天(15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环节规定了相应的制度,包括降低准入门槛、严禁虚构票房、放映时间不得插广告等内容。此次为电影产业立法,将如何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促进电影市场健康发展?

  鼓励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活动

  征求意见稿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再要求从事电影摄制业务的企业“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社会资本投资电影摄制等业务不作限制。同时,还减少了行政审批。

  征求意见稿还通过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扶持措施,激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从事电影活动。在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过程中曾经多次参与讨论的清华大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鸿认为,这是征求意见稿中的最大亮点。

  尹鸿:这个方案比我们以前看的几稿更加体现在电影促进法的促进的特征,就是过去可能更多的是一些电影管理条例的一些集合,现在看到这个草案主要还是讲促进政策的。其中最主要的亮点还是在国家的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明确的表达了要对电影进行倾斜和支持,应该说这是我们现有的条规和政策当中并没有落实的部分。

  处罚“偷票房”

  在对电影产业的扶持政策中,很多内容涉及国产电影。征求意见稿规定,国产电影的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尹鸿认为,这对于我国电影产业的自我积累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尹鸿:因为现在我们的电影基本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其实很多国家在抵抗外国电影特别是比较强势的外国电影的影响的时候,都有一定的财政税收方面的支持,帮助国产片能够更好的积累、更好的发展。

  除了相关的扶持激励政策,《征求意见稿》还对规范电影市场秩序做了哪些相应的调整呢?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加盟电影院线企业的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尹鸿指出,征求意见稿虽然没有直接列出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罚则,但是规定,对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尹鸿:这些其实都已经在做,实际上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包括破坏市场规则,理论上来讲应该有其他的,对市场经济的管理的相关法律应该适用,必须要有规则,而且必须要保证守规则,这是非常关键一点。因为产业发展到现在这一步,制定规则和执行规则可能就会决定这个行业是不是能够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电影院不得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放映时间之后放映广告。如果违反规定,可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没有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征求意见稿没有对电影分级作出相关规定,但是与现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相比,电影被禁内容由10项增加到13项。(记者 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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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左盛丹】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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