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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争议市场化:涨工资 先把老板"请"上谈判桌(3)

2011年12月19日 09:2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话

  广东劳动学会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华南农业大学劳资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杨正喜:

  处理好劳资冲突有助避开“中等收入陷阱”

  南方日报:《广东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劳资关系研究》是省政府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研究报告,您在调研过程中总结的广东劳资关系的现状和趋势是怎样的?

  杨正喜:总体上,广东劳资关系基本稳定,表现为劳动条件和用工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劳动关系运行机制逐步成熟,劳动争议调解、诉讼机制以及劳资矛盾调处机制日益完善并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劳资纠纷大量发生,并成为困扰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问题之一。一是劳资纠纷数量大。2008年以来,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并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二是劳资纠纷内容多元化。除常见的支付工资、加班费等,不少随《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政策变化及产业转型升级衍生出新矛盾,如劳务派遣、社会保险、产业升级转型工厂关闭引发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的增多,其实质是法制的完善促进了工人自我维权意识的觉醒。三是劳资纠纷方式群体化。四是劳资纠纷问题在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相对突出。

  对广东劳资关系发展趋势,个人认为:一是工人权利和利益双重诉求将会是未来劳资矛盾的主旋律。二是工人利益诉求将向常态化发展。

  南方日报:转型时期广东的劳资关系问题出现的原因?

  杨正喜:从经济社会背景看,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时,劳资矛盾显现;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前后时期,劳资冲突进入最高点。这种情形在亚洲四小龙的韩国、我国台湾地区均出现过。而广东已经突破7000美元,率先进入社会矛盾多发期。可以说,广东如果不适时处理好,劳资冲突会拖累经济的发展,可能掉进“中等收入陷阱”。

  从劳资关系制度来看,我国劳资间合作关系更多是建立在个体层面,而不是建立在工会集体谈判所达成的集体层面。一方面,劳资纠纷更多通过企业外部来解决,如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另一方面,劳资利益争议空白化直接导致劳动者利益诉求机制缺失。劳动者提出工资增长的诉求,似乎于法无据,有些底气不足;资方则认为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甚至是法律,拒绝也在情理之中,集体行动遂成为劳动者表达诉求新形式。

  南方日报:那您有怎样的对策和建议?

  杨正喜:广东已经进入从个别劳动关系到集体劳动关系转向的历史时期,所以推动以更有效的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劳动关系建设非常重要。

  对政府而言,应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先以工资协商为主,逐渐发展到工作场所所有事情都实现劳资协商、共决。

  对工会而言,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原则推动集体协商。我们在深圳调研发现,工资集体协商后企业劳动争议急剧下降,员工流动率下降,企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实现了劳资共享,和谐双赢。对企业而言,当务之急是应转换观念,让工人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这是企业必须深思的问题。

  ■背景数据

  新生代农民工

  维权意识更强

  华农和省总工会联合调研显示,集体协商处理机制的缺失易致工人选择极端手段

  华南农业大学劳资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杨正喜近两年来观察发现,现在工人的诉求并非《劳动合同法》实行之前的资方拒付工资而产生的权利争议,更多是争取工资增长的利益争议。南海本田事件后,广东各地近来爆发了100多起停工事件,九成以上是因员工对工资水平不满。而调研也显示,以2000年《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为标志,集体协商在我国推行已经超过10年了,集体合同签订率也是不断上升,但实际情形却更多只是形式。

  今年3—4月,华南农业大学劳资关系研究中心和广东省总工会组成课题组,在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带领下,分别到广州、珠海、深圳、东莞、佛山等地调研。课题组成员发现虽然劳动合同法希望劳资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以改变劳资事务资方单边决定状况。但对相当多企业而言,工资等大多仍是资方单边决定。

  “工资调整是你们主动去调的还是员工的诉求?”得到的回答通常是:“我们人力资源部是根据社会环境、员工流失率各方面情况还有员工诉求进行调整的。”

  “你们企业是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没有,但我们企业有签集体合同。”

  杨正喜说,我国工资协商大多是自上而下推进的,一方面,管理方为迎合国家劳工政策需要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表现为形式型的工资集体协商;另一方面,许多企业仅仅只是签一个集体合同,缺少实质性的谈判过程,即劳资双方并没有把谈判作为解决劳资冲突、工人利益诉求机制。

  广东已经进入从个别劳动关系到集体劳动关系转向的历史时期,而我国集体劳动关系的运行与处理机制缺失,导致工人一旦有利益诉求,多不与资方协商,往往选择堵路等极端手段,要求政府部门回应其诉求。

  调研中也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有更强的维权意识,67.3%的员工知道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如果您所在企业(单位)发生因为劳动争议导致的群体性活动,您会怎么做”这一问题,52.6%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参加。对于参加群体性活动的原因,31.4%认同事情闹大了会得到解决,14.39%认同涉及自身利益就参加,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高涨,且从以前的个体维权向集体维权转变。

  ●南方日报记者 赵洪杰 发自深圳、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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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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