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银行闲置卡用途可疑 网店制造频繁交易假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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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银行闲置卡用途可疑 网店制造频繁交易假象
2009年09月28日 09: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卡商手里买到的信用卡(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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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网店店主用来制造频繁交易假象 有人为了不露痕迹地送礼行贿 有的成为行骗者账户———

  许多人闲置在手中的银行卡突然成为“香饽饽”,网上有人专门以这种银行卡为“猎物”进行倒买倒卖,网络倒卖银行卡正成为一股暗流,生意十分红火。然而,这些卖家到底是如何交易的?他们手中的银行卡又是从何而来?此外,是什么人热衷于网上购买银行卡?日前,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这些身份证也都是收上来的,我都不知道他们的主人是谁”,一名卖家这样说服着“担心安全”的记者。而当记者用买来的银行卡和密码在银行试用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卡为有效卡”。

  -银行卡最低150元“中行”“邮政”最好卖

  记者在百度和谷歌等网站搜索栏输入“出售银行卡”后,搜索结果里发现了大量这样的帖子。依据帖子里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以买家的身份联系到深圳一卖家。

  据这名深圳的卖家称,他手头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等银行的银联借记卡,普通卡150元,网银口令卡200元,U盾卡400元,不过购买数量大或者是老客户的话则可以有一定的优惠。

  这名卖家称一般中国银行卡卖得最好,因为中国银行存取钱排队时间较短,且网点多,比较方便。而邮政银行卡也卖得比较好。

  如果需要转移大笔资金,这名卖家推荐记者使用U盾卡,因为U盾卡“最方便、最安全”,可以随时将大笔的资金进行转账,并不需要去银行办理。但是鉴于这种“方便性和安全性”,以及办理此卡必须身份证本人持证办理的“风险原因”,U盾卡加上身份证一并卖出则需要近800元。

  -办卡身份证别处“收”来

  对于记者提到的不希望收到对方卖出的卡后再被对方在银行挂失的“安全原因”,对方声称这种可能性不会存在。这位卖家称自己从事这样的“生意”已经较长时间,而且他办卡用的身份证是从别处“收”来的,他甚至都不知道身份证的真实主人是什么样,而到银行挂失则需要持卡人亲自办理。

  对于记者的“顾虑”,对方表示可以将开卡的身份证一并快递给记者,但是要额外收取250元的费用。他解释说,因为一张身份证可以办理数张银行卡,如果身份证也卖出的话,遇到其他买家需要身份证的话则不能顺利卖出同样一张身份证办的银行卡。

  -先寄卡再交钱最后电话告知密码

  随后记者表示先买一张普通银行卡。按照对方的要求,记者先将地址发给对方。一天之后,记者收到了卖家快递过来的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在记者收到快递之后,以快递上卖家填写“对方支付”形式,支付了20元快递费。

  在告知对方收到快递后,对方发来了一个银行卡账号,并要求记者将买卡费用150元打入对方指定的账户。而在记者支付了这一切后,对方则将快递的卡片密码电话通知了记者。依据对方提供的银行卡、银行卡存折以及对方开户时与银行的交易小票,记者来到一家中国银行,并存进了一笔钱,随后将钱取出,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此卡为有效卡,能正常交易”。

  目地

  使用他人银行卡送礼行贿不留痕

  买卖银行卡违法吗?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卖给记者银行卡的卖家这样回答记者:“这个不存在违法,只不过是方便做违法的事情。”

  这些买来的银行卡到底能做什么用?面对记者的疑问,从事该交易的卖主表示,很多人买这种卡主要是用来送礼。有些人因为生意、业务等原因,需要给对方汇钱“送礼”,直接把钱存在卡上送出去比较方便,但直接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办卡,会留下可追查的“交易记录”,所以需要他人的空卡“走账”。

  还有些见不得光的生意,需要将大笔钱转账,为了躲避相关部门追查,希望使用他人的卡,“这样,即使查到了转账的卡也无法追查到实际使用这张卡的人,比较安全”。这位卖家表示,自己只管卖卡,买这种卡的人拿卡来做什么事情,他并不管。

  另一位在以淘宝信誉团名义在网上发帖的卖家则称,现在很多人流行开网店,但一些新店信誉度不高,很少有人光顾,所以需要增加交易量,提高信誉度。一些网店店主会在开店初期购买大量银行卡,利用这些卡自己在自家网店进行网上交易,给网店提高信誉度。

  风险

  卖卡人可能“毫不知情地触犯法律”

  根据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据银行业内相关人士说,目前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储存了许多个人信息,这也使得某些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员,只能通过盗用别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进行货币流通,而收购他人银行卡正是他们转移现金的主要方法。

  而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的夏翔律师认为,客户通过银行办理银行卡,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带有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关系,持卡人擅自将持有的银行卡转让,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这对持卡人来说,是一种违约行为,对银行而言,则是无效行为。

  如果收卡人用这些购买来的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或其他违法活动,卖卡人很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国家法律。(记者 王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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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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