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反映,称本已免费开放的文化公园在这个黄金周里又恢复了收费,令游园心情大打折扣。尽管文化公园这次收费是得到广州市物价局的批准,但市民普遍担心,免费公园的“节假日收费风”一旦盛行,再无免费待遇可享(10月8日《广州日报》)。
免费公园收取“过节费”,对减少人流量的帮助也不大,大多数人迫于过节的休闲需要,岂能逢门而不入。区区数元的门票,对市民来说并不多,但累积起来就不是小数目,公园收取的过节门票费,究竟有多少是用于举办灯会等文化项目上,也应该公布出来。何况在特殊时期收取费用,也已不是公园说了算,事先举行价格听证会没有,公众有无发言权?
事实上,免费公园收取“过节费”的冲动,仍是来源于固有管理思维,将公园门票视作收入项目,却没有提供增值服务、公益服务的主动意识。按照年度预算规划,公园可以将一年中的节日活动都纳入预算项目,申请财政拨款支付,而不是另外从公众身上拔羊毛。或者换个思路,将节日活动项目的“命名权”拍卖给商家,设置部分不影响景点的广告位,拉取商家赞助等方式,来换得活动经费。
总之,既然冠以免费公园,就应该保留公益性,不能走回头路,还收“过节费”。 (《楚天都市报》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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