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会别成走过场的表态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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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听证会别成走过场的表态会
2009年11月15日 04:1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1月13日,武汉市物价局组织召开“理顺出租车经营价格”听证会,19位听证代表一致赞同上调的士起步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价格听证会是咨询会,是政府在作出决策之前,充分听取市民意见的必经程序,旨在征求市民的意见,无论赞成还是反对,无论多数还是少数,都值得决策部门认真参考。假如利用价格听证会程序,贯彻政府的意图,或者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推卸或者减轻政府决策责任,那么,就是在滥用听证会的形式,损害公众的利益。

  作为一个武汉市民,笔者对这次价格听证会十分关心。当初为了解决“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武汉市政府曾经大幅度调整出租车价格,在全国率先实行出租车起步价3元标准。事实证明,这对于解决住宅小区公共交通不足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出租车运营成本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出租车司机不愿进社区,拒载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此次调整,如果政府部门不是从改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入手,逐步理顺运营线路,而是试图通过调整出租车运营价格,缓和公共交通中出现的矛盾,是典型的缘木求鱼。

  不能回避的问题还有,出租车拒载到底是价格问题,还是供应量不足的问题?当前多个城市为了保证交通畅通,对出租车行业实行总量控制的管理原则,政府通过限制出租车牌照,防止出租车过多过滥。现实情况是,由于出租车整体供应量不足,导致一些司机认为自己“奇货可居”,挑肥拣瘦,甚至拉帮结伙,哄抬价格。武汉作为一个大型城市,应当通过集中整治扭转出租车市场混乱的局面。盲目调整出租车运营价格,只会提高某些人或者某些集团的胃口,让他们有恃无恐,继续从事垄断经营,损害市民的利益。

  所以,价格听证会应该成为科学决策会,而不是走过场的表态会。坦率地说,在公共产品价格决策领域,政府不仅仅是定价机关,同时也是利益相关者,不能把出租车价格调整仅仅看作是消费者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问题,也不能简单地把出租车价格调整看作是增加出租车司机收入的问题。

  价格听证会应该成为政府改善公共交通布局,整顿出租车运营秩序,提高市民福利的契机。如果把着眼点集中于价格调整,而没有看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没有纠正出租车行业中的不正之风,重塑整个城市的形象,那么,如此听证也就是走走过场,治标不治本。(评论员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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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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