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薪酬制度改革不能就事论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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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企薪酬制度改革不能就事论事
2009年11月18日 08:5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资委近期启动对50余家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抑制和调节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据悉,煤、电、油、运等12行业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到4倍,平均人工成本最高达到每人12万元。而随着改革的推进,“工效挂钩”的国企工资体制将退出人们视线。

  众所周知,企业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不是财富的直接创造者,而是靠纳税人来养活的。因此,钱如何花,花在什么地方,如何节约资金使用,应当通过预算来规范和管理。相反,企业是市场经济主体,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收入如何分配,应当依据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贡献,按市场化原则决定。

  为了抑制和调节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国资委决定改变目前“工效挂钩”的管理办法,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对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做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从表面看,似乎找到了一条调节垄断行业收入的新路,实质上,这条“新路”并没有多少“新意”。不仅难以达到控制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一种倒退,是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

  我们知道,垄断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关键并不在于企业的收入分配方式、分配办法和分配手段,而在于整个社会的分配体制和分配关系,在于垄断企业的管理机制。如果整个社会的分配体制不调整、分配体系不理顺,对垄断企业的管理机制不完善,不管对企业的收入分配方式如何改革,垄断企业收入过高的问题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即使在某一特定阶段,通过行政手段、行政措施,把垄断企业的收入压下来,那也只是暂时的现象,很快又会反弹,甚至出现更为严重的问题。

  因此,要解决垄断企业收入过高、与其他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还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做文章。

  第一,要加快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步伐,理顺社会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差距。社会分配不公,并不仅仅表现在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事业单位与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地区与地区之间等,都存在着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更重要的,收入分配还常常与行政权力、腐败等有很大联系。如果仅仅把眼光盯住垄断企业,就会忽视其他方面的问题。即使解决了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也会很快暴露出来。因此,收入分配是一项关系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体制、机制上下工夫,从根本上改革目前的收入分配体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使收入真正成为衡量劳动者劳动能力、劳动水平和劳动效率的指标,从而激发每一个人的内在动力。

  第二,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垄断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垄断和高收入是一对孪生兄弟,垄断体制一天不除,垄断行业收入就一天降不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就必须彻底打破垄断体制。那么,如何才能打破垄断体制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入竞争机制,让所有的垄断企业都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用市场竞争来衡量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水平,决定企业的分配。即便对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也要使其脱离政策保护、行政保护和行业垄断。

  第三,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公开透明的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不公,差距拉大,与收入分配不透明、不公开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垄断行业的的高收入、高运行成本,如果不是“天价灯”、“购房门”等特殊事件的发生,不是媒体的跟踪和曝光,外界是无法知晓的。所以,要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和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步伐,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所有行业的收入分配都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才能有效防止收入的无序分配和对社会资源的滥用。

  当然,在改革收入分配体系、健全收入分配机制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建立社会救助机制、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等,也是缩小社会收入差距、提高社会公平水平的重要方面。(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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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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