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4亿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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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4亿元
2010年03月15日 1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刘长忠)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今天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网络共受理消费者诉求5470960件,申诉举报办结率96.1%,案件总值6.75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4亿元。

  统计数据显示,重点商品和服务申诉总量大幅回落。2009年,排在商品消费申诉前五位的商品是:家用电子电器类173443件、日用百货类116456件、食品类64848件、家用机械类38096件、建材类27709件,占商品消费申诉总量的84.38%。排在服务消费申诉前五位的是:电信服务43970件、居民服务35520件、修理维护服务29511件、餐饮服务14986件、公共设施服务13688件,占服务消费申诉总量的60.33%。与上年相比,上述十类重点申诉排位情况未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值得关注的是烟、酒、饮料、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家用机械三类商品申诉数量下降趋势明显,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30.83%、13.18和9.12%,尤其是烟、酒、饮料、食品类降幅最大。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服务、移动电信、非现场购物和汽车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四类消费申诉增长较快,新型消费方式引发的热点问题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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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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