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早前广东发放旅游消费券之后,一直按兵不动的广州零售业也开始打起了消费券的主意。昨日,广州新光百货高调宣布,4月16日起,将以实名制的方式每人发放50元,总共100万元“直用型”纯现金消费券。记者发现,市民对此存疑多多。
商家发放消费券合法吗?
作为金融危机下的新促销手段之一,虽然从诞生之日起就饱受争议,但仍然阻止不了消费券的热潮蔓延。从最初的成都、杭州到上海、广州,乃至南京和深圳,发放主体从政府转向企业,消费券正逐渐成为促销售、保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是,也有市民质疑,早几年为了防止腐败,国家对购物卡等代金券明令禁止。那么,企业发放这类免费的消费券是否合法?
对此,新光百货相关负责人高萍表示,虽然没有考虑是否合法的问题,但是新光百货已经将该项活动向荔湾区政府和经贸主管部门汇报,并获得批准。有商业专家表示,国家目前没有法规规定不允许企业发放此类消费券。但是,广州市经贸委的一位负责人昨日回应,目前法律界人士对于发放消费券的合法性确实存在争议,不过,面对目前需要拉动内需的特殊时期,应该允许企业这样做。
只是换一个手法搞促销?
“先发给消费者消费券,再让他们买商品。这与商场往日的购物返还现金优惠券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市民陈先生认为,百货企业此举只不过是换了一种促销手法罢了。
也有商业人士分析,派发消费券确实是一种促销手段,严格地说就是先让利,再赚取利润。与平时的促销返券的确没有很大的区别。
对此,新光百货相关负责人高萍回应,做这场活动,店家的风险在于如果市民只愿意消费消费券的实际金额,“这样百货至少亏损50万元。”毕竟百货店里也有50元以下的商品。但是,她也承认,只有75%的品牌参与了本次活动。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