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6月9日电(记者 张雷杰)今日上午,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山西省工商局制定的《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目前已通过审查,《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为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应用,创新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行为,特由山西省工商局起草、制定《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并报山西省政府审查、批准。
据山西省合同与信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中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锁定是对我省辖区内各类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了规定的情形时,对其信息在一定时期内的固化。
《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企业发生不良变化和违反、违法以及企业破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应对其信息进行锁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被锁定的信息,依法在其办理注册、年检、备案等事项时予以提示和限制,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对正在立案查处和查处结束而未执行的无照经营者,限制其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对于查处的无照经营者及其违法行为,在媒体予以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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