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吴英案”引反思:中小企业融资路须畅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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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吴英案”引反思:中小企业融资路须畅通
2010年02月25日 12: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台州2月25日电(记者 柴燕菲 通讯员 王先富)2月23日,被外界称为“台州吴英”的原浙江台州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被浙江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009年8月5日,绰号“小姑娘”的浙江丽水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因集资诈骗罪被执行死刑;近日,被称为“东阳富姐”的吴英非法集资案,在金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吴英被判处死刑。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浙江沿海地区民间融资活动开始活跃起来,大量非法集资案进入公众视野,记者在调查中获悉,据浙江省公安厅统计,2008年,该省共立案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近200件、集资诈骗案40多件,其中涉案金额1亿元以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达17件。

  “经济形势好的时候,非法集资的主角们尚能获得比较高的收益。随着经济增长速度趋缓,‘能人’们的投资得不到正常收益甚至借贷方‘消失’,他们的资金链就会断裂,非法集资的行为随之浮出水面。”台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俞宙红认为,这是台州非法集资案件一段时期以来集中爆发的外在诱因。

  台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总结了近年来发生在台州的非法集资案特点:一是虚假许诺、高利回报,一般许诺的月息在1.5%以上,最高可达15%至20%,使一些不懂经济发展规律,追求轻松发财的人频频上当受骗;二是不法分子通过成立公司,用合法外衣掩护或编造暴利经营项目,蒙蔽群众;三是涉及行业横跨房地产、商贸等多个领域,受骗人员涵盖下岗职工、退休老人以及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企业主等社会各个层面;四是资金来源复杂,数额巨大,动辄上千万元,高辄达几亿元,造成损失惨重。

  台州民间融资为何如此活跃?中国人民银行台州中心支行行长姚土清认为,诸如王菊凤案是纯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诈骗,而有些案件,则是因为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量大,银行无法满足,企业转而直接在民间融资。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副局长金官铭也指出,一面是可供选择的融资、投资产品种类少、渠道单一,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另一面是非法集资人对百姓许以超出银行利息数倍的高额回报也是造成民间融资活跃的重要原因。

  非法集资案的一再曝出,说明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之路仍然很不顺畅。

  如何减少非法集资案的发生呢?

  “帮助充裕的民间资本找个合法的有吸引力的投资回报出口,是金融部门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台州吴英’案主审法官说。

  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副局长金官铭则指出“非法集资一开始都比较隐蔽,不容易被发现,这就需要大家增强辨别意识,不要轻信‘高额回报’的承诺,对一些所谓的投资项目也要提高警惕,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

  据悉,2008年5月,台州市政府建立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研究当地非法集资新情况,启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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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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