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1982年出台以来,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分别经过1993年和2001年两次修改,对于规范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近些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商标领域出现了不少新的不正当行为。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我国正在对《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改,并已形成有关新版商标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及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顾问、北京大学知识产权研究导师董葆霖教授等专家日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次修改《商标法》,应着力引导我国商标申请从重申请重数量向重使用重质量转变。据了解,董葆霖曾担任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商标谈判首席代表,参加了1982年以来《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起草、论证和修改工作。
申请数量翻四倍 生存率仅三成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商标意识的提高,我国商标注册量迅速增长。截至2009年9月30日,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为701.1万件,累计注册量为395.6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为316.3万件,可谓世界第一商标大国。
但专家却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国的商标申请量连续居高不下,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恶性膨胀现象,是我国商标申请重数量轻质量的体现。
董葆霖教授告诉记者,商标每年的正常申请量为40万件,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正常只需1年就可完成。现阶段,我国每年商标申请量高达70万件~80万件左右,这就导致了申请速度变慢。面对这种状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采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解决商标申请的积压问题,把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时间由3年~4年缩短到1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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