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袭与“因言获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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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与“因言获罪”

2010年09月01日 14:5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29日下午,方舟子遇袭,许多门户网站在显著位置发布了他遇袭的消息。他妻子发布的那条关于他遇袭的微博,在短短6小时内也有12000余人次进行了评论。公众对方舟子遇袭的原因,比较一致看法是遭遇“报复行为”。

  在金钱至上、物欲横流、造假贩假甚嚣尘上的当今社会,以“打假斗士”著称的方舟子勇敢地站在引领社会良知与假恶丑斗争的第一线,实际上已经成为“公众人物”。近年来,他不畏权贵,大胆质疑打工皇帝唐骏的学历造假、清华教授刘辉的学术造假、驳斥李一水下闭气两小时的所谓“胎息”功能,为引导公众明真相、正视听、辨真伪作出了贡献;更难能可贵的是,面对“杀个人就像切菜一样”、“你小心点,有人要整你”等恐吓信息,他不改初衷、无所畏惧,义无反顾地坚持十年打假。正如许多网友所指出的,方舟子遇袭已经远远超出了“个人恩怨”的范畴,实际上已经成为公共事件。歹徒的暴行是对事实和真相的攻击,是对社会良知和准则的反动,更是对文明社会的挑战。

  在人们追求真善美的征途中,总不时遭遇各种各样的浮躁和逆流,来自强势群体和不法之徒的“报复性”犯罪行为屡见不鲜。公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受到腐败分子的刁难、打压,记者如实披露事实真相遭到干扰、拒绝、扣留,甚至跨地拘捕,官场中、学术上、生活里的打假反劣常遭遇既得利益者的打击报复,甚至暴力袭击,等等。这种现象是极不正常的。

  “话语权”是公民人权最高、最基本的权利。维护自身形象和尊严要靠自己的所作所为和据理力争,迁怒于别人是自己无能、无耻的表现,正如伏尔泰所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因言获罪”、“因言被袭”的实质是暴力“封口”、杀人灭口。为既得利益铤而走险、靠武力掩盖事实真相、压制社会舆论只能是欲盖弥彰、害人害己的愚蠢行为,其结果也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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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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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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