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围观图书“限折令”倒掉的三重价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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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围观图书“限折令”倒掉的三重价值

2010年09月03日 08:4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图书出版发行业的首部行业规范,在实施了不足8个月后修改。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重新修改后的《图书交易规则》于昨天发布。原先规则中备受争议的“促销”一章已全部删除。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曾于今年1月8日联合发布了《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其中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在进入图书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9月2日《京华时报》)。

  图书限折令夭折了,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夭折是必然的,但没想到这么快,前后实施只不过7个多月时间。

  其实,图书限折令自面世之初就饱受争议,当时舆论片哗然。有人质疑,“书价那么高,现在居然还不让打折,这相当于怂恿大家不去正规渠道买书!”激愤之余,还有网友在坊间发起抵制运动。

  限折令之所以遭受千夫所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限制竞争,正如北京市消协、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所说,《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违反反垄断法,并公开指称涉嫌价格垄断、限制竞争。这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当然,此举还损害了大部分书商的利益,保护的只是少部分缺乏市场竞争力但有权力背景的部门利益,众所周知,出台此举的一大背景就是网络书店对传统书店的冲击。

  限折令倒掉了,这是迟早的事,但带来的警示却不容忽视,笔者认为有三点:

  其一,背离常识的所谓规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知道,颇具反讽意义的是,尽管限折令貌似严厉——辅之一定的处罚条款,但限折令早就名存实亡了,因为根本就没被执行。不仅网络书店对限折令嗤之以鼻,不予理睬,连“带头大哥”——新华书店(限折令的制定方包括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也自破家规,据报道,一些新华书店大张旗鼓地发展网络销售,其中明显低于8.5折扣比比皆是。某新华书店的一位工作人员直言,“限折令”只是图书出版业内部的行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充其量就是个“纸老虎”。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初限折令一出,舆论讥评如潮,面对限折令违反反垄断法的坊间指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有关人员曾信誓旦旦地称,“限折令”没有违反反垄断法。可如今,仅仅几个月时间,同样是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则如此解释删除限折令的原因:删除有关“促销”(限折令)的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作出的修改,修改后的规则与反垄断法保持一致,不会再存在争议与分歧。如此自掴耳光,实在好笑。

  其二,行业协会该如何定位?行业协会是本行业的代言人,屁股决定脑袋,行业协会代表行业的利益很正常,但应该坚持一定底线,不能罔顾常识。比如,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看作是白色污染,容易产生有害物质的“危险品”,这一点无论国家的相关规定还是国际均有认定,但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却表示:一次性发泡聚苯乙烯餐盒是环保的、绿色的,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的要求。

  行业协会应该为行业鼓与呼,但至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仅仅为保护该行业的利益就颠倒黑白,甚至是公然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其三,这也为一些政府部门敲响了警钟。不少权力之手乱伸,该管的不管、不敢管的乱管,如此一来害处大焉。应该说,正常情况下,行政权力只需办好守夜人的角色即可,不必乱舞大棒。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政府权力过大,或者说公权力跨越了边界,也就是中国实际上是在搞权力市场经济或者说是一种官僚经济。这样一种经济必然导致腐败、特权、垄断两极分化。”权不逾界即为善,屡屡越界必然搞乱市场。

  图书限折令夭折,谁是谁的教训?谁该吸取教训?如何吸取教训?可以说,如果不读出限价令夭折的真相,类似的闹剧还会上演。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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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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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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