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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央视春晚的“危机公关”与“遗憾”

2011年02月14日 15:4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央视春晚的“危机公关”与“遗憾”

  苏文洋

  围绕央视春晚有关的争论话题,似乎比央视春晚本身更具有“观赏”价值。大年初七,2011年春晚总导演之一马东首次开通博客,针对清华大学美学教授肖鹰博客文章《春晚导演马东的霸道是从哪里学来的?》(又名《春晚导演莫学“苏紫紫”》),发表近三千字的长篇博文进行反击(详细情况可看本报2月10日文娱报道/关注)。接下来有关央视春晚上的农民工旭日阳刚组合《春天里》版权被作者汪峰收回,央视主持人李小萌、主播张泉灵等人的微博,引发被批“没版权意识”,详见本报2月12日文娱新闻。

  我一直认为,央视某些春晚导演或主持人、主播,经常角色错乱,搞不清楚自己是干什么的,或者说能干好什么,不能干好什么。比如说,你是一个导演,就像餐馆里的厨师,你做一桌酒席,山南海北、四面八方的客人根据自己的口味吃过之后“点评”一下,说得对不对的你听着就是了,有什么必要从后厨跑出来把客人骂一顿?就因为你是大酒楼,全国垄断性经营独一无二,出品的每道菜,全国的客人只能说好不能说坏?肖鹰教授文章的观点我未必完全同意,但就文章标题上的“霸道”二字,马东近三千字的长文却无异于是“自供状”,把“霸道”做得实实在在,到底是下巴没长胡子呀!

  汪峰授予或收回自己创作的《春天里》版权,本来是他个人的权利,且是国家法律赋予他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包括央视女主持人、女主播。我就弄不懂,属于个人主权的问题,有什么好争论的?就像央视女主播,愿意嫁给亿万富翁还是嫁给农民工,只要不是重婚,不是二奶,那是你个人的权利,是婚姻法给你的权利,用不着外人去争论是非对错。

  李小萌微博说:“翻唱和剽窃不大一样,观众知道他们唱的是谁的歌,观众要听的不是春天里,而是‘他们唱的春天里’。他们商演开20万,他们唱不了,人家也不请你。所以这20万不是从你腰包里掏出来的。刚起步的人,就让他们挣一把,只一首歌能挣多久?之前的大度,功亏一篑。我们别法律意识淡薄久了,听到维权就来劲。”说话不在理的,我这些年也算见识过几个,能把每句话都说得不在理,李小萌可谓是我见识过的第一人。作为一个人,如果听到维权还不来劲,你还是不是人?不知道旭日阳刚这哥俩结婚没有,也不知道李小萌结婚没有。假如有人对李小萌说,刚找老婆的人,你就让他们睡一觉,只一晚上能撑多久?你李小萌同意吗?你要同意,我就敢“倾家荡产”把《春天里》版权买过来送给那哥俩。别总想着拿别人的东西送人情,要送你带头送,送你自己的东西。风凉话谁不会说,好听的话谁不会说,靠谱的话就不是人人都会说了。别说是汪峰一首歌的版权,就是他家里的一把破椅子,放在家里没人坐,你也不能说我拿出去能卖高价,不经主人同意你给卖了。这么简单的道理还需要“上课”,全世界的老师都得累死。

  说到“霸道”和“版权”,我一直憋在心里的话,就是想问一问朱时茂、陈佩斯到底得罪了谁?因为这二人维护自己的春晚小品版权,这么多年居然就不能上春晚了?是谁给他们判了“无期徒刑”?不知道这是“王道”还是“霸道”,至少显得不够地道。朱、陈的《吃面条》、《烤羊肉串》、《警察抓小偷》、《主角与配角》等小品,难道不比那些整天疑神疑鬼的误会老公在外面偷女人、误会老婆怀了别人孩子的小品更有意思吗?谁维护自己的版权就“封杀”谁,谁维护自己的版权就指责谁“来劲”,这算哪门子“大度”?李小萌微博里说:“危机公关是科学,而好使的还是自己真正开阔的心胸和见识。我们真的缺少皆大欢喜的能力吗?”央视春晚的“危机公关”科学不科学放在一边,至少全国人民那么多年在央视春晚上见不到朱时茂、陈佩斯,就让我们看到了春晚导演的心胸和见识既不“好使”也不够“真正开阔”。张泉灵微博里问:“难道这世界上除了分清对错没有商量和妥协?真的很遗憾。”这句话应当转赠明年的央视春晚导演,看一看他们能否与朱、陈“商量和妥协”。倘若明年还见不到朱、陈的小品,那就让全国人民“真的很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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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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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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