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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吁设立儿童保护机构 建三级监护干预机制

2011年03月10日 1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韩红吁设立儿童保护机构 建三级监护干预机制
    3月10日10时,梅地亚新闻中心,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记者会,主题是“政协委员谈文化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姜昆、吕章申、龙瑞、尹力、韩红出席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图为全国政协委员韩红。中新网记者 朱鹏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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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10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全国青联常委韩红10日在谈及救助流浪儿童等热点话题时表示,希望国家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建立“三级监护干预机制”。她同时呼吁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通过自己的自身影响,帮助未成年人法能够完善,使孩子们有一定的保障。

  有记者就救助流浪儿童方面以及弱势群体的问题向韩红发问。韩红表示,从“微博打拐”到今天,自己只在政协开幕那天,面对几百家媒体说了一句话——“我对政府充满信心”。而昨天民政部长正式回应这个话题,让她看到了希望。

  韩红表示,应对流浪儿童加大治理、管理力度,而且中国从今年开始,将重新修建一批福利院。这是自己提案当中也涉及到的,政府已经给予答案了。福利院的增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第二,明确了困境儿童该去寻找帮助的方向。如果孩子是被拐来的,就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孩子是因为父母的问题,没有能力养孩子和教育孩子的话,就到民政部去请求帮助,民政部按照政府规定的帮助和抚养。

  第三,DNA验血平台已经开通,DNA数据库已经建成了。另外,在这两天开会当中,据她了解,以前给寄养在家的孩子们不到600块钱,现在所有孩子寄养在亲属家里的600块钱,没有人管的、没有寄养的是1000块钱,这是具体的数字。

  韩红还提到,关于微博打拐,自己想的更多的是,当孩子被解救出来以后后续安置问题,孩子救出来以后谁去养? 

  韩红说,第一应更新观念,增强未成年人的国家保护意识。孩子固然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少年强则国强。所以,当家庭这个功能失灵的时候,如果国家能够给予保护意识,孩子就有着落了。有些小孩儿父母双全,但是长期遭受打骂虐待,造成孩子得不到家庭的爱和保护,更得不到抚养和教育,这时候国家应该有保护意识。孩子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

  第二,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韩红认为,公安部、民政部等直接关系儿童权利的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司局。现在流浪儿童是跟所有流浪者一起管理,孩子和大人一起,造成很多不便。韩红建议,公安部、民政部等能够直接关系儿童权利的政府部门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的司局,以加强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国家保护。

  第三,希望国家能够根据合乎国情的,建立“三级监护干预机制”。

  一是,防患于未然的早期社区干预。社区要知道这个孩子家里父母的构成,比如家庭环境的构成,如果成份比较复杂,政府就可以早期在社区进行引导,开导家庭培训指导,以及针对高风险家庭制定个性化的帮助和干预。 

  二是,有效而及时的行政干预。韩红提到前两天碰到的一个14岁孩子,父母离婚以后被判给父亲,可是父亲屡次遗弃、殴打。但孩子还未满18岁,这时候国家应该出台法律,取消父母的临时监护权。

  最后,提出可操作的明确司法干预权。中国的儿童,3.41亿未成年,占总人口的近1/4,还是那句话,归根结底,家事就是国事。作为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的所谓知名人士,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自身影响,呼吁加大未成年人法的力度,帮助未成年人法能够完善,使孩子们有一定的保障,孩子们就是未来的主人翁,是栋梁之材。

  “所以,孩子以后不仅是他的家庭的,也是我们的,也是你的,也是他的,也是全国家的。”韩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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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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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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