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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法制节目不要“限娱”

2011年10月28日 11:2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2011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年会在南京举行。会议上公布了“2010-2011年度全国电视法制节目创优评析活动”的结果,南京广电集团教科频道《法制现场》荣获年度全国电视法制节目创优评析一等奖;《法制现场》节目主持人方方凭借在《有请当事人》中的主持表现获得全国十佳主持人奖。

  有说法认为,此前广电总局下发“限娱令”,限制娱乐节目的播出严防节目过滥,这似乎给法制类节目带来了发展契机。对此,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理事长、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频道总监助理王新中表示,“限娱令”对于法制类节目的播出影响不大,但法制类节目倒可以更“娱乐化”一点,这不是说内容上娱乐化,而是指在编排形式上更活泼一些,不要搞得很死板,增加可看性。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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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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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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