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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苏越案:艺术家的自身价值一定要到商场证明?

2011年11月18日 08:2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著名音乐家苏越因5700万元合同诈骗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就这样倒在商战的“血泊”中,无论如何都让人为之惋惜。而商战的残酷就在于,虽然“血”染商场,牺牲者却未必能够一展其风采。

  因苏越的知名度很高,这个案子的审判结果一经发表,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而巨大的反响。它在震撼我们的同时,也促使我们思考一些问题。我首先想到,一个艺术家应该如何实现自身的价值?是不是一定要到商场上来证明呢?

  这个问题应该是不言自明的,至少在20年以前,没有人相信一个艺术家的价值要在商场上得到确认。但是,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这个问题的答案变得没有这么简单了。市场经济的浪潮席卷而来,迫使许多人或主动或被动地下海经商去了。这些人中就有一些类似苏越这样的艺术家和文化人。最初是“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继而老在别人搭的台子上“唱戏”不过瘾了,就想自己搭台自己唱。

  不能说这不是一种抱负。记得苏越曾对记者说过,他有三个人生理想。一是作曲,写一首歌,让全世界的华人都会唱。1985年,苏越写下了《血染的风采》和《黄土高坡》,实现了人生第一个理想。此后,苏越东渡扶桑,留学深造,希望能把一套完整的培养演员的制度带回国内。这个理想他也实现了,回国后,他培养了十几个相当知名的歌唱演员。于是,他开始投身商海,进入文化产业投资领域,这是他的第三个理想。不幸的是,他在追寻这个理想的路上跌倒了,跌得粉身碎骨。有记者这样问他:“如果能够重来,你还会选择做文化商人吗?”他思索片刻,表情有些动容:“说起来有点难过,重来的机会是没有的……不过,假如能够重来一次,我肯定还是会从事这样的职业。”

  这不仅是一种人生选择,也是一种价值选择,作为个人的这种选择,我们也许只能表示尊重,但心里仍然存有一丝遗憾。艺术与商业,孰轻孰重?固然是因人而异,可是,谁又敢说,在人类文明史上,金钱的分量能超过一首流传久远的歌曲呢?然而,苏越走到这一步,又不是所谓的逼良为娼,而是他的自主选择。只不过,在残酷的市场竞争面前,他得到的这枚苦果,是可以和打算投身商场的艺术家与文化人分享的,至少是一种提醒。它告诉人们,商场也就是名利场、欲望场,其残酷程度绝不亚于战场,稍有不慎,就可能失足落水,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各位可要多加小心呀。解玺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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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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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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