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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不能拒孩子于门外

2011年11月21日 19:11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苑广阔

  网友“木子529”近日在网上发帖称,带女儿去江南某图书馆,少儿阅览室不让进,理由是孩子太小。记者到图书馆办卡服务台咨询小朋友办卡事宜,被告知只有年龄在10周岁到15周岁的少儿读者才可以办理少儿借阅证。记者问为什么要10岁以后,工作人员回答说因为图书馆内不提供10岁以下小朋友阅读的书目。

  工作人员的回答,有点令人失望。一个人的阅读习惯,是从小培养起来的。如果从小就有良好的阅读条件,培养起了喜欢阅读的习惯,那么这个喜好就会陪伴他一生,也会让他受益一生。而作为公共图书馆,帮助民众从小就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既是责任,也是义务。图书馆不但要购进适合孩子阅读的各类图书,而且应该在软硬件设施上为儿童读者创造必要的阅读条件。然而,作为当地最大的图书馆,该馆却规定10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办理少儿借阅证,这无疑就把所有10岁以下的少儿读者挡在了图书馆的大门之外,剥夺了他们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

  从孩子能够识读拼音开始,他们就已经有了阅读的欲望,随着年龄的增加,其阅读需求也会相应增加。一些国外的教育学者认为,一个孩子从几个月起就应该阅读图书,只是他们的阅读是以图画的方式来进行而已。我们大人需要做的,就是给孩子们提供与他们年龄相符合的书籍,帮助他们提高阅读能力即可。

  有些图书馆以成人阅览室收藏的书籍不适合孩子阅读为由拒绝孩子入内,而少儿阅览室又拒绝大人入内。实际上,不管是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还是对合格书籍的选择,少儿读者都离不开大人的教育和引导。因此,以笔者之见,图书馆完全可以做得更加周到细致,更加人性化,比如设立专门的“亲子阅览室”,允许大人和孩子一起进入。这样,大人可以帮助孩子选择健康有益的书籍,孩子在阅读中碰到问题也可以及时向大人求教。

  有媒体报道,最近几年中国国民图书阅读率呈持续下降的趋势,这实在令人担忧。因为一个不喜欢书籍、不喜欢阅读的民族,很难称得上是一个有文化、有文明的民族。因此,建议各地的公共图书馆改进现有服务,别把孩子们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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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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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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