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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楼世遗保护条例施行 破坏土楼最高罚2万元

2011年12月01日 14:1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游客如果在土楼核心区破坏土楼,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46座福建土楼(含永定县初溪土楼群、洪坑土楼群、高北土楼群、衍香楼、振福楼,南靖县田螺坑土楼群、河坑土楼群、怀远楼、和贵楼,华安县大地土楼群)列入条例保护范围。条例虽未禁止在核心区内进行商业经营,但规定不可过度开发。福建土楼所在地县级政府应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客流量,避免人为活动损毁土楼,应将景区收益用于土楼保护和对所有权人的补偿。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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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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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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