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 应妮)“中国的近代化与传统法的转型——《大清新法令》点校本出版座谈会”2日在此间商务印书馆举行。
中国近代法律的变革始于1901年的“清末新政”与“变法修律”。从这一时间开始到1911年辛亥革命为止,也即清王朝的最后十年中,清政府实施了大规模的宪政改革和修律变法实践,前后颁布推行的新政法令也达到两千余件。中国第一家现代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将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以来的新政法令汇编纂集成册,先后出版《大清光绪新法令》20册(1910—1908年)和《大清宣统新法令》(1909—1911年)35册。这一前后共计三百余万字的巨制在当时一经出版即产生了极大影响,先后多次再版,对于当时新政成果的传播起到了关键作用。
从《大清新法令》的内容来看,作为中国近代出版规模最为宏大的法规汇编,这部皇皇巨著全方位展示了清末十年新政改革与变法修律的法制成果,广泛的收集了宪政、官制、外交、民政、财政、教育、司法、实业、交通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不仅使得当世的人们得以一睹新政修律的立法成就,更为后世学人的历史研究提供了一部全面、翔实与权威的基础史料入门。
但由于历史原因,在很长的时间里,这样一部珍贵的文献都未能得到很好的保存与利用。为了抢救与保护这一重要的法律文明成果,商务印书馆决定将一个世纪之前刊印的《大清光绪新法令》和《大清宣统新法令》合并为《大清新法令》一书重新点校出版,使其能够重新成为当代中国学术研究所共享的财富。
这一项目同时得到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的全力支持,在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20余名专家学者两年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完成了十一卷本的《大清新法令》的整理点校工作,由商务印书馆2011年正式出版发行。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说,《大清新法令》是处在上述中国近代法和法学之移植以及本土化发展链中的重要一环,它上承清末修立变法的成果,下启《中华民国法律全书》的制定,意义极为重大。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裁王涛表示,最近商务印书馆连续规划几套丛书,一个是已经出版的《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和《大清新法令》,已经启动的《中华民国法律大全》;最近商务印书馆已经出齐了《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第一集100本,做这些工作有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就是要去探寻我们民族无论是法制文化还是学术文化的根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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