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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文化立国” 文化产业成第二大出口创汇产业

2011年12月14日 15:35 来源:学习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韩国文化发展战略

  作者:谢冠富

  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仅次于汽车产业的韩国第二大出口创汇产业。2004年,韩国文化产品已经在世界市场上占到3.5%的份额,成为世界第五大文化产业强国。这些成绩的背后,是韩国“文化立国”战略的有力支撑。

  1998年韩国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战略,金大中总统上任之后就宣布:“21世纪韩国的立国之本,是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1999至 2001年先后制定《文化产业发展 5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其最终目标是把韩国建设成为2l世纪文化大国和知识经济强国。在此期间,韩国有关部门陆续对《影像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法》、《唱片录像带暨游戏制品法》等做了部分或全面修订,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

  韩国提出“文化立国”战略正值亚洲金融危机末,为了节省政府开支来应对金融危机,韩国许多政府部门大量裁员,但相反的是,韩国的文化部门却不减反增。1994年,韩国文化观光部设立“文化产业局”,主管文化产业。“文化立国”战略提出后,其职能不断加强,业务范围涉及文化产业的各个方面。1999年,文化观光部、产业资源部、信息通讯部通力合作,建立了各自下属的“游戏综合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中心”。2000年,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方向、发展计划及文化产业振兴基金运营方案,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及其他相关工作。2001年,成立文化产业振兴院,全面负责文化产业具体扶持工作。2002年7月,文化观光部决定为下属的文化产业振兴院、广播影像振兴院、电影振兴委员会、游戏产业开发院、国际广播交流财团等5个部门组建“文化产业支援机构协议会”,加强文化产业信息交流,对原来分散组织的活动进行协调、统筹管理,有效地避免了业务重复,提高了文化产业工作的整体效果。这些政府部门的设立,强有力地推动了各项规划的实施,也为集中各方优势力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保证。

  韩国政府对文化的财政预算不断加大,2000年首次突破国家总预算的 1%,2001年又上调 9.1%,进入“1兆韩元时代”。2005年文化的财政预算为 1.4252兆韩元,其中用于振兴文化产业的预算为1911亿韩元,占总预算的13.4%。

  韩国政府在加大财政支持的同时还大力培养文化产业复合型人才,重点抓住电影、卡通、游戏、广播、影像等产业高级人才的培养。韩国文化振兴院还建立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库和“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委员会”,负责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协调等,设立“教育机构认证委员会”,对文化产业教育机构实行认证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和提供资金支持。

  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韩国影视文化产业惊人,1997年为49万美元,到2003年已增长到3098万美元。韩国已成为继法国之后又一个可与美国好莱坞分庭抗礼的影视大国。

  韩国经济研究院在《韩流现象与文化产业战略》报告中指出,单单一部电视剧《冬日恋歌》,以及由其主演、韩国演员裴勇俊为韩国带来的经济效益就超过 3万亿韩元(约29亿美元),其中,旅游业等收入1万亿韩元,产品输出收入2万亿韩元。仅发行裴勇俊画报和《冬日恋歌》专辑的出口值就高达1000亿韩元。而1300亿韩元的文化娱乐商品价值,就相当于韩国出口13101辆汽车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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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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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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