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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寺庙成景区真实现象 承包费一年高达720万(2)

2012年01月09日 16: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天价承包费

  岩泉寺是石林九乡一日游旅行团的必游景点。停车场里常常停着几十部旅游大巴,寺庙内也是人山人海,一位工作人员说,旅游季节一天的客流量保持在三四千人左右,均来自旅行团。

  事实上,这座寺庙在游客中的知名度远胜于当地人,昆明人并不熟悉它。没有游客也就没有岩泉寺的今天。

  1993年,宜良县政府将岩泉寺划归到寺庙所在的蓬莱乡金星办事处(后改为匡远街道办事处金星村委会)。该办事处通过募捐、集资、贷款等办法,共筹集资金1200万元,历时7年,将岩泉寺建成占地200亩,拥有十多座殿宇以及配套休闲娱乐设施的综合性宗教旅游寺院。从2000年至2003年,金星街道办事处先后投入600万对旅游设施进行改扩建。

  2001年7月,该寺院管委会邀请昆明南方国际旅行社商议并签署了以寺庙景观为主开拓旅游业务的相关协议,当年接待游客即达20万人次,收入突破200万元,加上县内住宿、餐饮、购物等,旅游销售总收入超过500万元。2002年,寺院又开设“农家乐”,形成新的旅游卖点。

  这便是岩泉寺商业化的开端。

  据《2004-2005云南宗教情势报告》(以下简称《情势报告》):自1993年以来,岩泉寺已远非一所传统意义上的宗教寺院。该寺已成为以商业经营为目的、政教未分的综合性地方文化产业实体,其世俗化、商业化已是不争的事实。

  岩泉寺并未停止商业化的脚步。一位知情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金星街道办事处以每年220多万元的价格承包给某私人老板,直到2009年。

  一位曾承包附近寺庙的老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一炷香最高只卖130元,普通香从10元到60元不等。除了香火与功德钱外,寺庙还卖些玉器等工艺品,收入的30%返给旅行社。与岩泉寺相同,这位老板从四川峨眉山一带请来了几位假大师,为游客解签。每位大师有10%的提成,一个月有几千元的收入。

  这位老板承认,寺庙的收入“全靠这些‘大师’忽悠”。但他解释说,这些“大师”很讲“职业道德”,从不夸大其词,说些令人反感的话。

  随着云南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人数剧增。2009年,昆明市全年旅游总收入226.34亿元,旅游总人数3115万,岩泉寺的承包费也随之水涨船高,上述知情人士说,交给金星村委会的承包费已涨到近每年400万。

  一位业内权威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0年7月底,一名做运输生意的湖南老板以每年720万的价格成为岩泉寺新的承包者。一场近乎疯狂的游戏开始在这座寺院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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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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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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