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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钗》引电影分级关注 官方称还不适宜推进(3)

2012年01月09日 17:5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官方

  还不适宜推进分级制

  其实,官方近年来已明确表示中国还不适宜推进电影分级制。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就曾表示,中国进行了大量的国内外市场调查研究,在调研中感觉到,从理论上说,电影的分级可以保证不同年龄、不同层次观众的需求,但在实践中目前还没有看到非常成功的经验,包括国外一些发达的电影国家,在管理的过程中,市场还存在很多难以有效控制青少年观众等进入市场、进入影院、进入网络、进入网吧看电影的情况,在中国市场上目前还不适宜推进电影分级制。

  这番话也迎合了分级制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观点。很多人担心,如果允许电影分级,就意味着官方允许色情与暴力电影的制作与发行,那么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三级片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内地上映。因为分级本身也是一种导向,很容易引导人们去看低级别的电影,所以“少儿不宜”四个字非但不能起到保护少年儿童的作用,反而会成为商家谋取利益的金字招牌。

  据悉,此次《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没有涉及分级的问题,也是因为在讨论中,很多家长担心如果中国生产出大量成人电影,但法制不够健全,影院为了追求票房,很可能不顾相关规定,最终伤害到青少年。

  声音

  电影分级不能因噎废食

  作为一名孩子家长,律师王松义认为,分级制度虽然存在一定弊端,但是我国的分级制度可以与国外不同,电影管理部门至少应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对现有的电影产品进行分类、指导,让家长在选择带孩子看电影的时候,可以得到参考性意见。在目前分级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家长则要尽到“审片”的职责,避免孩子过早接触到对身心有影响的内容。

  事实上,恰恰是因为没有分级,内地青少年在影院接受的暴力尺度远大于其他地区的同龄人。因为担心分级制度的弊端,而无视不分级对青少年身心带来的影响,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做法。

  19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这是第一次见诸法律的涉及未成年人在看电影方面的法条,从这一规定看,应以相应配套法规保证法律实施的完整性。可直到现在,相关法规并未跟进,法律上的空白依然让人困惑。

  此次《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影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以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似乎是针对分级制缺失所作出的规定,但是,因为没有细密的分级制度的制约,如此原则性的条款难以界定情色和暴力的尺度,几乎没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分级制是电影审查法治化的基础,细密的分级制将使电影分级制中审查标准透明化、确定化、技术化、可预测、可计量,将大大压缩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改为依法裁量。

  王松义律师认为,中国电影分级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和现行法律相结合,建立一整套健全的法律机制和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这套法律机制系统中应该包括制作、发行、放映管理的各个环节的管理细则,这也许是一个漫长的立法过程,但我们不能再在原则性的规范上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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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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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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