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濒危蝴蝶标本是暴利 两被告人当庭痛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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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濒危蝴蝶标本是暴利 两被告人当庭痛哭
2009年10月20日 10:5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张林冬(中)在法庭上痛哭说什么都不懂。温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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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斑喙凤蝶”、“阿波罗绢蝶”、“双尾褐凤蝶”……这些平常极少听到和见到的珍稀蝴蝶,今天成了庭审的焦点。

  上午9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北京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濒危蝴蝶标本案。

  “蝴蝶的生命周期只有20多天,但是如果被判有罪,我将面临10年以上的监牢,这个结果我接受不了。我总共花3000多元购买了这些蝴蝶,它的价值根本就没有起诉书中说的30多万元那么多,我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西城法院第18号法庭,被告人夏雯雯正在做最后的陈述,他显然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如此严重。

  夏雯雯在香山脚下经营一家标本店,因迷恋收集蝴蝶标本,涉嫌非法低价收购400余只国家级保护种类的蝴蝶干体,其中有两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金斑喙凤蝶”(中国的特有物种,野外生存数量远远少于大熊猫,是唯一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蝴蝶)。现在他面临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指控。与夏雯雯一起受审的,还有涉嫌向夏雯雯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张林冬、张华中、石正勇3人。

  【焦点中科院是否具有鉴定资格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收购、出售蝴蝶的种类和价值是定罪量刑的关键点,庭审中,控辩双方就鉴定蝴蝶种类的机构资质进行了一番辩论。

  夏雯雯辩称,他实际收购的东西与起诉书指控的数额不符。比如,他向张林冬购买的蝴蝶中有36只是受保护的,其他的100多只是不受保护的,有短信和张林冬的当庭供述为证。

  检察机关起诉书中所指的蝴蝶种类和价值的鉴定结果部分来源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辩护律师质疑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的鉴定资质。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该所此次参加鉴定人员的背景,证明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鉴定能力。然而,辩方仍然不认可中科院动物研究所作为一个机构的合法鉴定资质。

  夏雯雯称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是按照猎捕野生动物的标准计算的价格,他认为价格应当由市场说了算,而不能依据该标准。石正勇的辩护人则认为该案系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罪,应按该标准计算。

  【现场两被告人当庭失声痛哭

  在庭审现场,4名被告人均称不知道自己所收购或出售的蝴蝶是国家级保护动物,称从来没见过相关的宣传。

  当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张林冬和张华中当庭失声痛哭。张林冬忏悔地哭诉:“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理,让我早日回归社会,我会做一名保护蝴蝶的宣传员。”

  被告人石正勇今天在法庭上的供述与之前在公安机关的几次供述都不一致,已是第三次翻供。公诉人对此提出疑义。

  石正勇解释说,他的孩子刚出生一个月,他被捕的那天刚好出去给孩子买奶粉,警察说赶快签字,签字后就可以回家了,他着急回家没看清楚就签了字,谁知签字以后被戴上了手铐。

  张华中的母亲坐轮椅旁听了庭审,庭审中,她不时地用纸巾捂住眼睛,当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时,她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庭审持续了四个半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庭后买卖濒危蝴蝶标本是暴利

  “买卖珍贵、濒危蝴蝶标本犯罪,是一种暴利犯罪。”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向记者介绍说,曾经在夏雯雯的手机短信中看到相关信息,一只300元买来的蝴蝶,转手就能卖4000元。

  “这起蝴蝶标本案涉案金额巨大,夏雯雯所售蝴蝶标本不仅在国内,还有很多销往国外的,有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查获的聊天记录为证,但是由于销往国外的部分取证比较困难,所以此次只针对国内的部分。”公诉人说。(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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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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