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受损部分达12方面——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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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受损部分达12方面
2010年03月03日 13:10 来源: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改建成“哈哈酒吧”事件引发多方关注。媒体曝光后,昨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召开情况通报会。以文博专家黎显衡为组长的专家组现场勘察后指出,该文物建筑遭到严重损害,损坏部分包括12个方面。

  分管文物保护的市文广新局巡视员陈玉环表示,酒吧擅自施工,违反《文物保护法》,使文物本体遭到损害。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已不适合继续作为酒吧使用,将责令使用单位把已破坏部分恢复原状。

  文物建筑怎会变身酒吧?

  文广新局:依法依规有研究初衷是保护利用

  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位于沿江中路239号,建于清末民初。这是一幢楼高3层,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的建筑,原为陆军军官学校筹备委员会,后为黄埔军校驻省办事处、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

  1987年7月,该建筑被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文保单位的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为何能改成酒吧?通报会上,陈玉环解释说,该建筑在此前的使用期间,已发生过改动且一直未对外开放,这不仅不利于文物建筑保护,且无法起到展示和宣传历史文化的目的。

  她透露,“去年5月初,文物处负责人应越秀区有关领导约请,并探讨了在保护的前提下,可否将该文物作为酒吧进行合理利用的问题”。经过研究,文广新局认为依据《文物保护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该建筑进行原状维修后可作为酒吧使用。

  陈玉环表示,该研究结果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立法部门对娱乐场所范畴的注释,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二是,将文物建筑作为酒吧使用,在国内外也有许多成功的范例。

  文物建筑受损怎么处理?

  文广新局:破坏文物影响恶劣 依法处理责令复原

  陈玉环指出,这种使用不能危及文物安全,并应在建筑内增加宣传黄埔军校相关历史内容的空间,对外开放。然而,从去年7月底起,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已多次前往施工现场查看,并发现承租单位在未履行有关报建审核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维修施工,包括在文物建筑内挖坑等工程,对文物建筑造成损伤。

  随即,文广新局责令其停工,并要求其完成相关手续。陈玉环说,2月27日,文广新局向酒吧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损害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的通知》,酒吧同时停止了营业行为。

  据悉,鉴于该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擅自进行施工,使文物本体遭受损害,文广新局已函请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助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对这一违法行为以及造成文物建筑的损害事实,依法进行处理。

  “这种行为严重偏离了我局的初衷,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陈玉环说,该旧址已不适合继续作为酒吧使用,将责令使用单位将已破坏部分恢复原状。“通过这一案例,我局将举一反三,对此事件进行反思”。

  -受损清单

  一、外立面部分:

  1.南立面、东立面增加了大量的招牌和其它饰物,严重改变了革命旧址的氛围。

  2.南立面首层入口大门原有木门扇已被拆除,安装了与原状不符的新门扇,第三层东、西露台出口处原各有一门一窗,现都已被拆除,改变成一个大洞口。

  3.东立面首层外窗全部被封闭,并增加了装饰物遮挡,增加了一道楼梯直上二层,把二层的一个窗下墙体拆除,改为楼梯进入室内的门口,二层部分门窗被封闭。

  二、室内部分:

  1.门廊及室内大厅地面原保留的水泥花阶砖现已不存。

  2.首层东、西壁炉及烟道被拆除,夹层护栏被封闭,首层东侧、三层南面内间隔墙被拆除。

  3.首、二层墙体原有灰砂批荡已被全部铲除,改为水泥砂浆批荡。

  4.首层东侧内地面新挖的11.9×7.4m(约88m2)消防水池,严重改变了文物建筑的原状。

  5.室内装修将原有墙体、天花、门窗、地面全部覆盖,没有显露建筑原貌。

  三、结构部分:

  1.在首层及二层楼面设置了大量的大功率音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较强的震动,对一个具有近百年历史的文物建筑,易产生震动损害。

  2.消防水池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深度超过了原建筑物基础约900mm,对原基础承载力有较大影响,降低了结构的安全度;消防水池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破坏漏水,势必将对原基础造成更加不利影响。

  3.在楼房的西北角新设了一条管道贯穿二、三层楼面,为此,二、三层楼面均被凿穿了一个约400×400mm的洞口。

  4.为吊天花在天面楼板底设置了过多的吊杆,对天面防水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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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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