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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海法院发布涉企业担保链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2015年11月05日 1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波11月5日电(记者 何蒋勇)今天(11月5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2—2015年镇海法院涉企业担保链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和《2012—2015年镇海法院涉银行业金融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据了解,2014年镇海法院共受理涉银行业金融纠纷案件282件,标的额11.54亿元,与2013年同期160件、标的额8.85亿元分别增加76.25%、30.39%,而2015年上半年,该院受理的涉银行业金融纠纷案件已达259件,标的额为17.29亿元,案件数量已持平2014年全年,标的额已超出2014年全年。

  “近三年来涉企业担保链纠纷案件审理中,具有4大特点。”镇海法院副院长刘天恩介绍说,一是银企纠纷案件数量与标的额呈“井喷”状态,2014年受理案件166件,标的额达10.26亿元;2015年上半年受理案件137件,标的额达16.7亿元;二是银行授信过度依赖保证模式;三是大量的互保联保使得风险向优质企业扩散,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共有涉为其他企业承担担保责任的案件416件;四是企业担保链风险传播迅速且有放大可能。

  白皮书显示,中小企业融资难、“抱团”文化以及银行风险管理薄弱孕育了发达的担保链;“三期叠加”(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效应和高负债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等内外因素产生了风险源;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差和银行规避风险的抽贷行为扩散和放大了担保链风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法院妥善审理涉企业担保链纠纷案件和涉银行业金融纠纷案件、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的稳定,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镇海法院副院长刘天恩表示,对于法院来说,首先要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审理纠纷案件,构建绿色通道,适当扩大简易程序,在探索专业化审判机制的同时,差异化处置企业风险,慎重对担保企业采取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当事人的保护。

  近年来,镇海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护航·助推发展”活动,通过座谈、走访、讲座、媒体宣传普法等各种途径,全面掌握当前银行涉诉情况与特点,帮助银行及企业有效地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同时,该院创新思路,编写的生动形象的小册子,如《民营企业内部治理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进出口贸易风险防范和司法保护手册》等,指导企业纠纷处理和诉讼维权,防范经营风险。

  副院长刘天恩最后表示,下一步工作,镇海法院将继续努力提供司法保障,创新司法手段,加快案件处理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与金融办、银行业协会、银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联动,定期交流内部刊物和有关资料,及时全面地掌握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继续加强理论调研和司法统计,适时发布审判指导意见和风险防范措施,帮助银行及企业有效地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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