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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有林场迎重大改革 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

2015年11月09日 2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11月9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近日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涉及该省三万多名林场职工的切身利益。广东省林业厅负责人9日称,将妥善安置国有林场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加强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利用,由国家投资建立了一批国有林场,广东国有林场大多成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其范围内保存有该省九成以上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是珍稀物种基因库;同时也为广东新丰江、流溪河水库等110座重要水库以及东江、西江、北江等57条河流提供了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保障。

  截至2014年底,广东现有国有林场217个,林地面积1000多万亩。广东省林业厅负责人称,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存在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发展陷入瓶颈等问题,推进改革势在必行。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随后动员布署改革任务。该方案提出,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这份方案提出,坚持国有林场改革的公益性取向,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同时将国有林场明确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切实解决各种深层次问题。

  除中央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外,广东省市县级财政也要安排配套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按平等协商和商业化原则积极进行化解,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偿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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